只是在市井人群里生活,各種欺負和嘲笑並不曾停止。其實那些底層的,所謂老實人的尖刻,往往更傷人。
這讓她甚至後悔,為什麼要離開深山老林呢?野獸吃人是因為要活下去,卻不會欺負人。
但劉女沒有報復,因為她一直記著師父讓她立下的誓言:絕不會因為自己的力量強大而任意胡為。
她只是想平靜而平安的活下去,直到老死為止。
可哪怕她做了最髒最累的活計,勤勤懇懇,也很難養活自己,經常飢一頓飽一頓的,穿的也破破爛爛的。
那些勢利眼的人們卻因此更看不起她,就連走在街上,被人隨意辱罵或者被頑童追打丟石頭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正當她心灰意冷,準備重歸山林的時候,她遇到了一個男人。
那男人是一位公子的僕從。
別人都嘲笑她,欺負她,可那個男人並不。
他為她驅趕開那些不懂事的頑童,為她頂回那些潑婦所說的難聽的話。給她帶吃的,還給她拿了家中童僕穿舊了的衣服。跟她聊天,對著她笑。最後更是為她找了他們府里粗使丫鬟的灑掃活兒,讓她可以有片瓦遮頂,有衣穿,有飯吃。
她知道,他只是善良而已,只是同情她罷了,對她並沒有其他的意思。可是十八歲的少女心,卻為這個年輕男人徹底而動。
那個男人是她人生中除了師父之外,對她最好的人。於是她私下發願,要用生命報答對方。
不久後,府里的公子一介文人,卻要投筆從戎。身為公子的僕從,男人誓死跟隨。
他與他的公子之間並不單純只是主僕的情誼,可以說從小玩到大,有過命的交情,親如兄弟。
她擔心男人到戰場上的生死,於是,也從了軍。她不敢在男人面前出現,也不想男人知道她做出了什麼犧牲,只要他好好的就可以了。
但就算在軍中,她的外形也是備受嘲笑和欺壓。為此,她都不能做正式的小兵,只因為養了一手好馬,被破格錄用從馬倌做起。
不管多苦多累,她都忍著,只要遠遠的看著那個男人,在他有危險的時候能衝上去保護他就好。
很快,機會就來了。
在一次大戰中,公子所在的隊伍被敵軍圍困,很快就要全軍覆沒。男人和公子在一起,若戰事敗,肯定也活不成。所以她冒著巨大的風險,獨自夤夜偷襲敵營,砍了敵方主將的腦袋。
主將陣亡,敵方大亂,公子所在隊伍趁機突圍成功。
刺殺!那次之後,她發現自己非常適合做刺客。
沒人會提防一個孩子,沒人知道孩子可以殺人。而她狀如孩童,她的殘疾卻成為了優勢。
因為這件事兒,男人發現了她的存在。但是她苦求男人,不要泄露自己的秘密,推說想要建功立業。
於是男人為她保守秘密,她也留了下來,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每次在大戰中,她都作為先鋒沖在最前方,還經常擔任偷襲的刺客之職。幾年來屢戰得手,成為先王讚賞的士兵和敵方頭疼的敵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