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律师说完,苏远之就笑了,王良俊的姐夫赵亮朝他呵斥道:你笑什么!院长大人,到了这种时候,他竟还能笑得出来,可见他根本没有丝毫悔过之心!
王良俊的姐姐王良华哭哭啼啼道:大都督的儿子又如何?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大都督的儿子就能当街行凶吗?这世上还有没有王法了?亏我小时候还曾带你玩耍,苏远之,你简直简直欺人太甚了你,我弟弟跟你无冤无仇,你就为了一个戏子,居然这么对我弟弟,你你还有没有良心?
苏远之依旧不言语,院长转头看了他们一眼,朝苏远之身边的律师问道:你们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苏远之的律师摇了摇头:院长大人,我们没有什么要说的。
赵亮冷哼道:哼!人证物证俱在,他们还有什么话好说!
院长往后一靠:既然这样,那这件案子
他没有话,我有。
苏远之突然开口,直接将院长打断,所有人的目光都朝他看了过去,一个个面露诧异,毕竟从上庭到现在,苏远之几乎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第59章 苏远之赢了
赵亮讽刺道:事到如今,连你的律师都无话可说,怎么,你还想仗着自己大都督之子的身份,强词夺理吗?
苏远之看都不愿看他一眼,转头问他身边的王良华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吗?
王良华被他冰冷的眼神看的心里发怵,连假哭都忘了,呆呆点了点头:是是。
苏远之道:那么王良俊当众欺负弱女子,不顾对方意愿将一个女子按在地上强行灌酒,辱骂、并殴打对方,并且,王良俊身为警察厅新入职人员,其罪行属于知法犯法,这样的人渣却成了南京城的执法人员,的确是会引起动乱。
苏远之此话一出,不少人当场变了脸,就连一直视他如空气的院长,此刻也不得不将审视的目光,聚焦在他身上。
王良华也被惊了一下,赵亮莽撞,没忍住朝苏远之怒骂:什么弱女子,那不过是个下三滥的戏子
赵亮话没说完,一旁的律师连忙拉了他一把,蹙眉示意他闭嘴。
赵亮看着苏远之脸上的讽刺,也恍然明白过来,自己说错了话,刚才他们还申斥苏远之仗势行凶,如今这句话却变成了巴掌,甩回了他们自己脸上,赵亮当即被气的面红耳赤,恨不得一枪崩了苏远之。
王良华也着急,朝律师使了个眼色,律师当即道:院长大人,这件事并非苏大少所说的那样,我当事人一直十分欣赏馨儿姑娘有一副好嗓子,当日在桂花楼偶遇,王良俊先生便想请馨儿姑娘小酌几杯,奈何馨儿姑娘声称事先与苏少有约,不大方便,王良俊先生当时喝了不少酒,话语间有些冲撞了馨儿姑娘,发生了一些小小的争执,本来这件事可以和平解决,王良俊先生欣赏馨儿姑娘,自然也不会对她如何,真正将事情闹大的是苏大少,也不知苏大少当日是不是有心想英雄救美,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苏大少大概是想在美人面前表现一番,这本也没什么。
说着,那律师话锋一转,看着苏远之厉声道:可苏大少却因此对王良俊先生起了杀心,只是拳脚也就算了,苏大少竟当众对王良俊先生开枪,这件事当时桂花楼里所有人都看见了的,桂花楼地板上打偏了的子弹痕迹,难不成苏大少还想狡辩,说那一枪不是你开的吗?
是我开的,对方话语刚落,苏远之变立刻承认了,但那枪却不是我的。
律师冷笑道:那枪当然不是你的,因为那枪是你从王良俊先生手里抢去的!
苏远之道:我为什么会知道他有枪?
律师道:王良俊先生当日穿着制服,警察随身带枪有什么问题吗?
苏远之笑了一下:当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是他先拔的枪,而不是我。
律师刚要开口,苏远之道:众目睽睽之下,谁先拔的枪,一问便知,况且,是他先要朝我开枪,要说蓄意谋杀,也是他先要杀我。
王良华怒斥:你胡说!我弟弟平时连鸡都不敢杀的人,他怎么可能会杀人!
苏远之道:一个连鸡都不敢杀的人,居然也能当警察?
王良华顿时面色一白,只能看向律师,律师当即道:苏大少,请你不要误导大家,这件事并不是谁先拔枪的问题,问题到底谁开了枪,王良俊先生眼看自己打不过你,为求自保拔了枪,如你所说,如果真是他要杀你,那为什么开枪的人是你而不是他?他拔枪只是为了吓唬你,而你夺枪,的的确确是想杀他!
苏远之道:桂花楼有多大?再宽敞能有子弹射程远吗?我跟王良俊之间的距离又有多远?我若真要杀他,你以为他如今还能活着吗?
苏远之缓缓起身,姿态狂悖,双手撑着桌面,一字一句道:你们说王良俊拔枪是为了自保,那么我告诉你们,当日和王良俊一起在桂花楼吃饭的十几个人,各个身穿制服,却眼睁睁看着王良俊欺霸一个弱女子而袖手旁观,这些人凭他们也配当警察?这么多人都帮着王良俊,我若不夺枪,今天躺在医院的人就不是王良俊,而是我不,也有可能我并没有那个机会躺在医院,很可能这会儿人都已经躺在棺材里了。
王良华眼看情势逆转,心里慌乱,一时没了分寸,不禁指着苏远之骂道:你巧舌如簧!不管怎么说,现在躺在医院里身受重伤的是我弟弟,而你却好好的,一点事儿都没有,难道打人的人可以逍遥法外,那对被打的人来说,未免也太不公平!
公平?苏远之嗤笑一声,那我就来告诉你,什么叫公平!先动手的人是你弟弟,先拔枪的人也是他,早在去年,民国成立之后,大总统主张律法修与完善,年前《修正刑律草案》颁布,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凡对于现在不正之侵害,出于防卫自己或他人权利之行为不为罪,什么意思知道吗?意思就是防卫无罪!
什、什么?
王良华不懂律法,但她听到了无罪二字,急忙转头看向自己的律师,律师脸都绿了,抿着唇坐在那儿,握着笔的手都在颤抖。
王良华也终于明白,这场官司,他们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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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真是多谢小叔了,让我学到了不少东瀛的知识,这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家,真希望能有机会亲自去感受一番,只可惜我这一辈子恐怕都没这个机会了
温贤说着,满脸都是止不住的落寞之色,委屈的模样,直像个吃不着糖的孩子。
苏有信觉得有些可笑,又有些可怜,当即竟开口安抚道:大嫂也不用过于悲观,兴许哪日,机会就来了也不一定。
安抚完,连苏有信自己都愣了一下,没想到这样的话竟然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
好在温贤像是也没注意到,只再次朝苏有信道了谢,便起身离开了。
刚一离开苏有信的房间,温贤差点儿没往地上跪,幸好红果及时出现,扶了他一把。
少爷!您没事吧?YXDJ。
温贤咬牙:我没事,你扶着我点,我们赶紧回房。
温贤硬挺着没让自己再露丑态,半个身子的重量都搭在红果身上,被红果一路抚回了房间。
一回房,温贤就往沙发上一瘫,再也起不来了,温贤保持葛优躺的姿势,朝红果招招手:红果,快快快,快帮我按摩按摩膝盖,我腿都快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