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的橫項里列出了他們以後生活里的大小事務,直排有「霍斯臣」與「張宇文」兩欄,霍斯臣在一些地方上打了勾,並幫張宇文也打了一些勾,旁邊附帶了修改的白色貼紙,張宇文可以隨時貼上去覆蓋掉,重新定義。
第一欄是:主管家庭財政與開銷。
打勾的地方屬於張宇文,意思由他來管理,備註里寫了:霍斯臣上繳所有的收入,使用信用卡的副卡,張宇文每月繳錢,相當於霍斯臣從張宇文處領零用錢。
第二欄則是:工作、搬家、換城市等相關事宜。
霍斯臣在兩個人的名字下面都打了勾,意思是生活中作出相關的重大改變時,需要兩人共同決定。 張宇文 想了想,撕下一張貼紙,貼在了自己的名字下面那欄里,意思是霍斯臣決定就行了。
第三欄是:家庭裝修、布置等不影響居住地事宜。 霍斯臣只在張宇文的名字下打勾。
諸如此類,後面還有養寵物、朋友聚會、過年與度假等等……
張宇文一行一行地看,在表格上作了一些補充,翻到第二頁時,後面有一項房產。
最後的不動產一欄里兩人的名字下面都打了勾,備註寫現房加名。
張宇文還是挺感動的,雖然霍斯臣這套房需要兩人共同還貸,但至少他付了上百萬的頭期款,加名字相當於信任他,並充滿誠意地雙手奉上了至少五十萬。
衝著他的誠意,張宇文決定從他六億的資金池裡,抽出微不足道的一百二十萬來,替霍斯臣把房貸提前還了。 然而張宇文還是沒有真正地做到修正自己的看法——根據對等原則,霍斯臣願意給他房產加名,而張宇文也應該在江灣路七號上加上他的名……
這…… 張宇文想來想去,江灣路七號估值一點二億啊!是你那一百二十萬的一百倍!他想來想去,實在舉棋不定。
如果我們能在一起四年,張宇文在心裡預設了一個期限,我就給霍斯臣加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