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祭祀
山木園如今已被更名為蕭王府,平日這裡本就僻靜,自從人們聽說王爺住到這裡,更是對此地避而遠之。
林小鹿睡醒來換了半晌衣服,胭脂香粉擦抹一通才走出屋去。一路走到蕭在宥的書房裡,隔著窗子看他還在刻苦讀書,她便悄悄走進去從他身後輕輕拍了一下。
蕭在宥看書看得入神,被她這麼一拍還真嚇了一跳。
“喂,你在幹嗎?”林小鹿故意來搗亂。
蕭在宥只好放下手裡的書,“昨日我教你寫的那幾個字,你可練會了?”由於林小鹿一直看不懂古文,蕭在宥近日正耐心的為她進行古漢語教學。而林小鹿卻一心只想和他談戀愛,所謂練字都不過是幌子。
她撇撇嘴,“你看,外面天氣這麼好,別看書了!我們出去玩吧。”
她說著便拉起他的手向外走。蕭在宥拗不過她,只好跟著她出了王府的大門。
兩人一路閒聊著,不知覺間走到了喧鬧的街市。
林小鹿感嘆道:“來這裡那麼久,我還從來沒有正經的逛過街市呢!”
“你喜歡逛街市?”蕭在宥問道。
“天下哪個女生不喜歡逛街啊。”
她說著便走到蕭在宥前面東張西望,只見街道上吆喝聲此起彼伏,戶戶店鋪人來人往,喧譁熱鬧。街市上出售的東西,應有盡有,這些新鮮東西看得林小鹿眼花繚亂。不過她最多就是隨手拿起來看看就放下,她沒有隨便亂花錢的習慣(主要是以前窮慣了,逛商場從來都是只逛不買)而蕭在宥這個闊綽的富二代就完全不同了。從街頭到巷子尾他買了一堆東西:比如墨寶軒的毛筆、竹韻閣的石墨、杏花村的酒、廣香齋的醬牛肉、兩件精緻剔透的瓷器、最後居然還買了一個撥浪鼓……真不愧是滿載而歸。
林小鹿看著他拎著的大包小包,不禁問道:“你為什麼要再買一套筆墨。”
“給你練字用的啊。”
林小鹿咬著牙笑道:“你還真是貼心啊!”她看著那些筆墨忽然好奇的問他:“你為什麼在墨寶軒買筆,卻跑去竹韻閣買墨?”
“墨寶軒雖有‘墨’一字,其墨卻買的並不好,反倒是竹韻閣做的墨石更濃郁,而竹韻閣的筆雖是竹製,其上的毛卻非純正的狼毫。只有墨寶軒的老闆善於騎射,總能打些豺狼回來,將其毛髮製成筆。”
“那他們怎麼不互相交換一下,不就都名副其實了嘛!”
蕭在宥解釋道:“他們兩家老闆都不擔心自己的拿手好貨賣不出去,只是打著名頭糊弄外地人,順便多賺錢罷了。如若兩家把牌子交換了,墨寶軒就只能賣墨,他家的筆就賣不出去,而竹韻閣亦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