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法醫入行第五年,自問經驗尚淺,但畢竟是經常出入犯罪現場的一線法醫,多少還是有點見識的。
他在實際工作中也遇到過試切創:
有位因失戀而試圖自殺的高中生用水果刀在自己的脖子上左右比劃,劃拉了四五道口子。好在他的哭聲驚動了隔壁寢室的同學,在當真做下不可挽回的蠢事前僥倖被好兄弟們勸下,保住了小命。
在小高法醫的認知里,“試切創”大多位於致命傷附近,是嘗試過程的反應。
比如他碰到的試圖割喉的高中生,他的試切創就集中在脖子上。
同理,割腕的自殺案,創口多在前臂和腕部;切腹、刺胸的就在胸腹部;極少數用重量較大的兇器——比如板磚或是錘子對著自己腦袋動手的,傷口則在前額或是顱頂。
“試切創”不僅是自殺的重要標誌,而且還能藉此推斷出死者的一些習慣和當時的心理狀態,例如慣用的是哪只手、是精心策劃還是臨時起意、尋死的決心有多堅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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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高法醫回頭看了那件藍色的襯衣一眼,“如果死者沒有換過衣服,那麼他是自殺的可能性確實很大……”
畢竟兇手在殺人時不可能把死者的衣服撩起來再下手,但如果是自殺,一部分人會下意識地想要避免衣服的干擾,在自傷時選擇沒有布料遮擋的地方,或者乾脆把衣服脫掉或是撩起的——這也是法醫們區分自殺和他殺案的其中一個細節。
小高法醫頓了頓,猶豫道:“可是……他這個試切創是不是也太多了一點?”
創口數量不是“多”的關鍵,畢竟不久前還有個米軍軍官自殺,自己劃拉了自己二十六刀的,解剖台上這位不知名帥哥的十六處創口還不算太誇張。
可是,病美男的創口位置卻很多,有在額頭的,有在手臂上的,甚至還有在大腿上的。
假如真要把他想像成自殺案,那麼死者很容易讓人產生一種微妙的割裂感:要麼這人心性扭曲熱愛自殘,要麼就是到了動手時都沒想好應該怎麼結束生命。
“唔,不過他胳膊上的傷口確實都在左邊呢!”
這時,江曉原插嘴道:
“還有,仔細想想,這些傷口全都在他的手能夠到的位置……難怪老闆要提醒我們注意他背上沒傷口!”
他一邊說,一邊右手虛握,在半空中比劃了幾下,仿佛拿著個尖銳的兇器,試圖在自己身上留下相同位置的創傷。
“等等!”
旁聽了許久,一直因為專業不對口而插不進話的林郁清林警官終於忍不住了。
“我都聽迷糊了……”
他擰著眉毛,用自己學霸的邏輯推理能力,努力歸納總結幾位法醫剛才的討論:
“也就是說,如果是他殺,那麼兇手不僅幫死者換了衣服,還很可能在他死後……嗯,至少是失去反抗能力之後,又往他身上劃拉了不少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