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想把事情搞成這樣啊!”
Elina得知巫旻已經把監控記錄都交出去了以後,她也就不再硬撐著不肯招供了。
“巫旻的個人展明天就要開始了,我好不容易給他爭取到的機會啊!”
她比隔壁審訊室的巫旻哭得還凶,委屈得眼淚糊了一臉,哭出了自己的心路歷程:
“你們不知道我為了他到底做了多少事!連那幾個內雕裝置都是我請人幫他設計的啊!我砸了那麼多的錢,營銷通稿都已經備好了,獎也給他買了,就差這個展了啊!他就要紅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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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所以這就是一個因第三方故意破壞死亡現場而搞出來的疑案。”
聽完了戚山雨轉述的審訊過程之後,柳弈也很無奈了。
事實上,這樣的案件確實並不少見。
最常見的情況,就是有人尋死前留了遺書,在遺書里指出子女不孝、配偶不忠、老闆霸凌或是別的什麼更不能見光的事情,甚至可能帶有自己或是他人犯罪的告白書。
這樣的遺書若是被死者的子女、配偶或是別的利益者相關者發現,往往會被匿藏或是銷毀掉。
更有極端的情況,會故意破壞現場,比如藏起上吊時墊腳的椅子,或是偷偷銷毀自殺用的工具,假裝死因有可疑,甚至不惜在警察問詢時將死因推到某個不存在的“兇手”身上,好轉移警方對自己的關注。
第二種常見情況,則是第一發現人覬覦死者的財物,在人死後把屋子裡的值錢物品洗劫了一番——這樣的現場往往很容易被懷疑是入室搶劫殺人,必須仔細排查他殺的可能。
第三種情況,就是這個案子的類型了——不能讓人知道有人死在這裡,所以發現者偷偷把屍體移到了別的地方去了。
柳弈在伯明罕上學時就親歷過一個很無語的案件:
一個租客因嗑藥過量而死在了一間豪宅里,房東夫婦第二天發現以後,因為不想讓自己的房子變成“凶宅”而貶值,把屍體偷偷搬到了一公里外的酒吧街後巷了。
後來有癮君子發現了死者身上的“存貨”,將屍體好一番折騰,甚至偷走了他的注射工具,以至於現場被發現時那叫一個亂七八糟,難搞到了極點。
那案子非常周折,因缺少目擊者和物證,法醫和警察足足捋了兩個月才捋清真相——反正柳弈回國時,案子才剛剛移交檢察官提起訴訟,到現在都還沒開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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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喬蘭亭看的那幾張紙,是這個。”
這時,戚山雨從口袋裡掏出自己的手機,點開相冊讓柳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