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幾名匪徒尋思著反正都要潛逃出國了,他們的目的地又是治安相當不怎麼樣的南太平洋上的某島國,手裡拿把槍防身肯定更有安全感,於是便毫不客氣的直接卷了兩把槍跑路了。
後來闖進毋米粥店挾持人質的時候,他們將兩把槍拿在手裡四處比劃,還互相倒了好幾次手,以至於上面沾滿了他們的指紋——而更早前的指紋已經被破壞殆盡,連法醫們也束手無措,想盡辦法都無法分離出來了。
因為劫匪們拿著槍到處亂揮的傻逼行為,警察們不得不面對一個很麻煩的問題——那兩把槍,特別是失蹤多年的□□式警槍,到底是包雁祥帶進別墅的,還是本來就在車榮華的別墅里的。
畢竟當年包父親筆留書承認自己見財起意、殺人搶槍,且在他的自殺現場發現了大量能證明他就是兇手的證據,除了警槍沒能找回來這麼個瑕疵之外,那樁案子已經算是了結了。
既然包雁祥是包永興的親生兒子,通過某個長輩或是關係人,知道他爹把警槍藏在哪裡也並不奇怪,不能排除少年的嫌疑。
但在警方向包雁祥提起那兩把槍的時候,少年表現得那叫一個迷茫無措。
他仿佛壓根兒不知道警察在說些什麼,睜著一雙眼睛很傻很天真地連連搖頭,直接一個一問三不知,好似他當真從來沒見過什麼手槍一般。
再加上包雁祥堅持說自己收到了一個不認識的人打給他的匿名電話,告訴他自己親爹當年是替人頂罪的,而真正的兇手是他的族叔包珏,還有車老闆車榮華也在那案子裡摻了一腳,因此警察也必須考慮另一個可能——就是那手槍當年確實是被包珏或是車榮華給帶走了。
不過好在現場還有另一樣值得重視的證據。
有人曾經在書房裡開了一槍,子彈沒有打中任何人,而是直接嵌進了牆壁里,後來被現場的勘察人員完整地取了出來。
雖然那把□□式手槍的膛管被銼刀銼過,無法與從前的留檔做對比,但新形成的膛線仍然會留在剛剛發射的子彈上,證明有人用它在書房裡開過一槍。
第238章 8.After Life-24
“死者包珏的右手和前胸衣服上的硝煙反應都是陽性的,也檢出了火藥和金屬微粒殘留物。”
柳弈接著翻出了物證那邊做的報告。
硝煙反應是子彈發射時火藥隨子彈一起噴出,會在槍口或是槍管末端形成火藥顆粒和金屬粉末混合組成的菸灰,噴到哪裡就粘附到哪裡,從而可以被相應的化學試劑檢出的一種反應。
檢查硝煙反應在刑偵技術里非常基礎且簡便,只要有人激發過槍□□麼除非他想法子非常小心且仔細去除了身上的硝煙反應,否則一段時間之內,法醫們都有辦法從他的手上、皮膚上頭髮上、衣服上甚至鞋子上檢出硝煙反應。
一般來說,想要快速且便捷地檢查某個嫌疑人是否開過槍的時候,可以使用專用的快速試紙,一擦就能變色,幾秒內就能得出初步篩查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