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聲音驟然往下一沉:
“最重要的是,為什麼包永興的衣服上有明顯的硝煙痕跡,兩隻手上卻沒有!”
警官們頓時神色一凜。
關於這個疑點,十八年前負責調查案件的警察憑現場證據猜測是因為包永興曾經在哪條山澗小溪里洗過手了。
但現在看來,分明是因為他穿了真兇開過槍的外套——只是不知道是他上吊前被逼著穿上的,還是兇手在他吊死後再替他套上的了。
“其實想要逼包永興寫遺書和上吊應該不難吧?”
有人說道:
“畢竟包永興的身份很好調查,家庭住址明確,家裡又有妻子小孩,很容易就能被兇手拿捏住弱點。”
眾人皆紛紛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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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專案組的警官們就目前已知的線索,重新梳理和還原了一下十八年前那樁殺警搶槍案的詳情。
他們推測,包永興當時手術在即,又因為雙肩的病痛想過些日子就辭職不當司機了,應該很需要錢。
於是他很可能抱著“做完這一票就不幹了”的心態接了什麼不能見人的運貨生意,與“押車”的同夥一起上路,卻在中途碰到了查車的鄧警官。
接下來大約就如包永興的遺書里的“自白”那樣,為了不在警察面前暴露車上的違禁品,有人用六角螺絲扳手打死了鄧警官——只不過這個人應該從包永興本人換成包永興的同夥而已。
“……嗯,頭兒,是不是有些不太對啊?”
這時一個年逾四十經驗豐富的老刑警舉起手,示意自己有問題要問。
“老章你說。”
沈遵朝他抬了抬下巴。
於是章姓刑警便很不客氣地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如果真正的殺人犯只是想拿包永興頂罪,那在殺了鄧警官後,直接把包永興趕進山里逼他留書自殺就行了,為什麼還要那麼麻煩地跑去那倆爺孫的別墅里做出殺人搶劫的勾當來?”
眾人聞言皆深有同感,全都下意識地蹙起眉,認真地思考了起來。
確實,在這個案子裡,殺掉別墅里那對無辜爺孫的操作實屬冗餘。
特地潛入別墅搶劫殺人,不止會大大增加被路人目擊的可能,也會拖延真兇逼死包永興、偽造現場和逃跑的時間,實在想不出兇手必須這麼幹的理由。
會議室一時間陷入了沉默。
一群警官抬頭抱臂、低頭托腮,皆作冥思苦想狀,試圖給兇手這個不合邏輯的操作想個合理的解釋。
“沈隊,我有個想法……”
打破靜默的戚山雨。
沈遵當即朝他一抬手,“小戚你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