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完了刺泡的芳芳剛找到喜妹的身影,便聽見石子破空聲和隨之而來的野雞悽厲的咕咕叫聲。
「……小姑你這麼厲害啊。」她咽了咽口水,看見正巧落在荊棘窩裡被掛住一時脫不得身的野雞,乾笑道。
乍一聽見人聲,喜妹被嚇了一大跳,還以為是村里人誰摸過來恰好撞見了呢,一回頭見是她,才鬆了一口氣,笑嘻嘻地招呼道:「芳芳快把刀拿來,這野雞還沒死呢!小心別讓它給跑了。」
雖然她暗中給那些荊棘「餵了」點好東西,讓它們生長得更有活力了,被牢牢纏住的野雞一時半會是不會有機會逃出來的,但是呢,肉只有到了嘴裡才不會跑,野雞隻有放進籮筐里才是自己的,這個道理她還是知道的。
聞言,芳芳拎著方才用來砍荊棘的半截柴刀上去就是一刀,直接抹了那隻倒霉野雞的脖子:「還好奶讓我帶了這個半截刀,寒磣是寒磣了點,好用啊!」
要是擱以前,像芳芳這樣上山采野菜打豬草的閨女媳婦兒家裡是不會讓帶刀這種「貴重」物品的,一般她們都不會往深處去,常到的地方全是人味,大白天的一般遇不著,或者說,真要遇著了,帶刀了也沒用,小東西逮不到,大東西防不住。
而且這年頭,鐵器值錢得很,若不是今天喜妹要上山,林大奶奶怕這小侄女出事的話妯娌又要發瘋,才捨不得把這半截舊柴刀給芳芳帶上呢!
見野雞徹底喪了命,喜妹才放心了,抿嘴笑道:「我們趕緊回去吧,找我媽把雞給收拾了,我們倆分。」
不是她瞎大方,非把到手的肉往外分,問題是,芳芳給剛穿來的她帶來了很多幫助,雖然芳芳自己可能並不覺得自己幫了忙,但確實是靠著從芳芳嘴裡套出來的話,她才把記憶和現實徹底融合起來,沒有在家人面前露出破綻。
而且,無論是待自己還是待原身,芳芳都是真的盡心盡力,喜妹還真做不出這種吃獨食的事情。
「野雞是你打的,分我幹啥啊!」芳芳可不好意思搶小姑姑的戰利品,連忙搖頭拒絕道。
「那雞還是你殺的呢!要不是有你在,我可不敢殺,說不好就讓它跑了,那我連根雞毛都落不著。」喜妹慢條斯理地跟她解釋道。
芳芳仔細想了一下,覺得這話好像也沒什麼毛病,自己確實是有功勞的,歪了歪腦袋,道:「那我要三分之一就好了。你要是再推,我就一點都不要了。」
見她堅持,喜妹爽快應道:「行。那咱們趕緊下山吧。」
芳芳連忙喊停,先把之前摘到的刺泡放進喜妹的小竹筐里,又將自己身上的簍子裡的豬草騰了一些出來,把被抹了脖子的野雞放進去,再把剩下的豬草覆蓋在野雞上頭,教人從外頭完全看不見野雞的痕跡,才像來時一樣一樣,拉著喜妹的手下山了。
兩人一邊吃著刺泡,一邊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下了山。
雖說演技不太過關,旁人一眼便能瞧出她們眼中的喜悅來,也以為是兩人摘到了刺泡在樂,均報之以會心一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