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樂樂可以,但必須去公證處辦理公證,兩處房產過戶到樂樂名下,不能賣,等樂樂十八歲再交由樂樂處置。房產的租金存到樂樂的銀行卡中,不能動一分錢,樂樂十八歲後自行處置。你們覺得這個條件可以嗎?」南宮羽提議道,表情冷淡。
「供樂樂吃穿住行和讀書的錢從哪裡出?」
「當然自己承擔。既然都有血緣關係,將樂樂視如己出,父母養育孩子不都是無私的嗎?」南宮羽嘲諷冷笑道。
一群人沉默了,無利可圖的虧本買賣沒有人願意去做,他們原本就是關係疏遠的遠房親戚,有些人甚至連陳叔夫妻倆也只見過一兩面,血緣關係淡薄得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那你究竟是圖什麼?」有人憤憤不平道。
「不圖什麼,我樂意。」一群人擋在她們門前糾纏不休,南宮羽也有點不耐煩了。
「憑什麼你說了算,你是什麼身份,憑什麼你說要公證就要公證,你說要怎麼處置房產就怎麼處置房產?」又一個人站出來,憤憤不平指責道。
南宮羽脾氣再好,此刻也是冷笑一聲,「那你的意思是,不公證,房產過戶到你頭上,隨你怎麼處置?你們急匆匆趕過來,鬧了半天,就是為了圖遺產的?」
動機被南宮羽一語道破,一群人更是惱羞成怒,一個個的想要反駁辯解,卻又找不出什麼藉口。
場面再次陷入了寂靜。
最後還是領養中心的工作人員出來打圓場,抱著樂樂笑問道,「小朋友,你想跟誰回家?」
樂樂軟軟糯糯的朝南宮羽叫了一聲,「姐姐。」
這事就這麼定下來了。
只是因為這些遠房親戚鬧了一場的緣故,南宮羽辦完領養手續之後,當著所有人的面又去公證處辦理了公證手續。
忙完了所有事,時間已經下午五點半了。
這場爭奪領養權的風波才終於告一段落。
第二天,南宮羽帶著樂樂回之前住的房子收拾東西。
樂樂以前住的地方離南宮羽她們住的小區不遠,走過去五分鐘。
屋裡的東西大多帶著爺爺奶奶的烙印,南宮羽怕樂樂看著傷心,睹物思人,所以只給樂樂收拾了一些平時穿的衣物。
樂樂翻看著以前的相冊,看著笑得開懷的爺爺奶奶,看著從未見過面的爸爸媽媽,淚水盈滿眼眶。
「姐姐,這個房子,可不可以不要租給別人住?」這房子裡的一切,有太多太多的回憶,樂樂不想要任何人去破壞它。
「好,我讓人每個月來打掃一下,樂樂什麼時候想來看看,就給姐姐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