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金河趕緊過去捂住她的嘴讓她別哭,但他還沒走到桌子旁邊,就來了一大群丫鬟婆子,一個個要了命似的跑了過來,爭先恐後的喊著“哎呀我的小姐!”“哎呀祖宗別哭了!”“我的小心肝!”“今兒個是誰伺候的!怎麼把小姐落下了!我的乖乖!”
這個時候方金河有兩個選擇,一是跑路,二是留著這裡等著人來抓獲。
但是他選擇了第二個。
他就像天生能如此冷靜,做什麼事都不慌不忙,也能吃苦,總是會選擇損失最小的一面。
前路後路丫鬟婆子都堵上了,要跑路只得跳下池塘,他不會水,不到半炷香他就得淹死,倘若僥倖沒淹死,也會被打得半死——逃跑被抓總會比乖巧認錯讓人火大。
若是尋常的孩子,也許會慌不擇路就跳了下去,但是方金河一瞬間想到了更多,他甚至連認錯的說辭都想好了。
沒有任何僥倖,他被扣住了,接著他看見有個十二三歲的男孩跑了過來,那漂亮的小孩兒嬌嬌氣氣的哭著被男孩抱了起來哄著。
那男孩冷冷的盯著他,沒問什麼緣由就讓人開始打。
“今日父親母親都外出聽戲了,你們就這麼怠慢玉兒了?連個人也不跟著,這是什麼人?今日誰當班的?”那男孩一邊撫著小孩的背哄人,一邊訓人,“一塊打了!”
小孩兒哭得更凶了,還一邊哭一邊打嗝。
方金河感覺到拳腳錘在他身上,很疼,但是並不是不能忍,他皮糙肉厚從小就這麼被打過來的,他知道怎麼護著身體才最不疼、最不傷,他仰頭看著那漂亮的小孩兒一抽一抽的在男孩的懷裡打嗝,頭髮順滑而柔軟,鬢角出了細汗,還沁出了甜甜的奶香味。
他怎麼也想不通,為什麼這小孩見到他就哭了?
一頓拳腳之後,終於有人問他什麼緣由,他只說是送菜的,第一次來內院不小心迷了路。
他瞧著老實極了,而且他的確是來送菜的,管事的也能證明,他的話語裡挑不出半點毛病,除了打一頓,只能給他安上個衝撞的罪名。
他一瘸一拐的回到屋裡,然後他打了盆水在日頭下洗臉,那水一淌一淌的,映出他歪歪扭扭的影子,而後水漸漸平息,他看清楚了自己的面容。
蓬頭垢面,髒兮兮地像個小怪物,一雙眼睛直白又凌利。
和那個漂亮的小孩像是兩個世界的人,宛如夢魘里偷窺吃人的凶怪,那樣嬌養的孩子也許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
他盯住自己的倒影看了許久,他心裡突然又有了一個想法——我想要她。
這個想法比要院子更加沒由來,他也不能明確定義“要”的意義,大概只是“我想和她說話”“我想和她玩”,或者是看到漂亮的東西或者是人,本能的想要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