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头发呈淡亚麻色。他的头发并不真的是亚麻色的。
他说自己叫萨姆·哈里森。他并不真的叫萨姆,或者姓哈里森。
为了当夜的特别需要,他精心挑选了一件柔软的黑色开司米高翻领毛衣,一条熨得笔挺笔挺、裤脚翻边的深灰色长裤和一双淡褐色轻便靴子。他并不是一个着装如此经意、衣冠楚楚的人。他浓密的头发剪得短短的,隐隐让人想起电影《保镖》中的男演员克文。那是他
最不喜欢的电影之一。带着一个小小的黑色圆筒形行李袋,他一边轻快地向211号走去,一边把行李袋像一根短棍似的挥着。袋子里放着一部便携式摄像放像机。
他计划把这个事件尽可能多的拍摄下来。这可是正在创造中的历史。这确实是历史:世纪末的美国历史,纪元末的美国历史,终极的美国历史。十二点差一刻,他通过一条阴暗的散发着浓重氨水味、灰味和腐烂气息的员工通道进了211号。他走上四层。参议员在首都的公寓、工作室和爱巢就在那一层。
十二点差十分,他到了41号房--丹尼尔的房门口。依然很准时。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一切都严格地照计划进行着。
擦得铮亮的红木房门正好迎面打开了。
他凝视着一个淡褐色头发的女人。她身段苗条,收拾得清清爽爽的。相貌比从远处看起来其实要平常一些。这就是那个和丹尼尔一起从豹牌汽车里出来的女人,那个走路有点儿跛的女人。
除了头上有一顶无边平顶帽,脖子上有一条短项链以外,她的身上就一丝不挂了。
"杰克。"她低声说。
"吉尔。"他说,嬖了。
第2章
在华盛顿的另一个地方,一个不同的世界,另一个准杀手正在玩一个同样恐怖的游戏。他在加菲尔德公园中央浓密的松树与一些参天的老橡树中找到了一个绝好的藏身之处。悬垂下来的树枝和一些茁壮的灌木丛合起来像一个帐篷一样,他就舒舒服服地呆在那里面。
"干活了。"他低声说,尽管没有谁和他一起呆在这儿。这将是一次非凡的冒险,一个伟大的发明。他的全部心灵、身体以及残存的灵魂都这么认为。
他盘腿坐在潮湿的草地上,开始揉弄脸和头发。一段"洞穴"摇滚乐队的乐曲在他头脑中震响。这真是好东西。他爱死它了。化装用具与服装给人一种异常的快感。它们差不多是惟一可以让人真正逃避的东西,该死,如果他需要逃避的话。
当他终于穿好伪装服以后,他从树阴里出来了。他想大笑。今天他在赞美自己。这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一件事。好得了不得。让他想起一个很好的笑话:玫瑰红/紫罗兰蓝/我有精神病/我也有精神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