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說話,也不動作,只是死死地瞪著他。
「你只要把菲菲哄開心了,要什麼我都滿足你。」
「如果我要跑車呢?」
「你還知道跑車?」他又笑了,「沒有問題,等你成年了就買。」
「那我還要自己的房子,和這個一樣的別墅,比這個大。」
「你一個人住那麼大的房子,不害怕嗎?」
「房子還有怕大的?」我哼了一聲。
「只要是錢能買到的,都不是問題。」他自命不凡地說道,「但是,你絕對不能惹菲菲生氣。她說什麼、做什麼,你都要順著她,讓她每天都高高興興的,聽到沒有?」
那應該是我人生第一次品嘗到「嫉妒」的滋味。在此之前,我的世界裡都是和我一樣無父無母的孤兒,他們沒有我聰明也沒有我好看,一個個都木木呆呆的,雖然乖但也不如機靈的我討老師們喜歡。彼時彼刻,我才知道外面的人能有多幸福——憑什麼李菲菲被人如此無條件地寵愛著,我自以為終於盼來的美滿家庭卻只是一個荒誕的笑話?
心裡的忌恨和憤怒使我無法點頭同意夏浚譯的「交易」,但他根本不在乎,甩著手便離開了我的房間。夏浚譯當然不會被一個八歲小孩牽制,那麼說只是為了逗我好玩罷了。想讓我哄李菲菲開心,他已經有了手段,那就是鐵拳和巴掌。只要不乖,便會挨打——這是我在夏家長大過程中的金科玉律。在那樣的暴力鎮壓下,我不得不慢慢地將「裝乖」鍛鍊成了自己最熟悉的技能。
裝乖,就是裝成與我本性相反的樣子。我很擅長這個,嘗到甜頭後甚至有些上癮。初中課本上有一篇文章叫《變色》,學到這一篇時,老師讚嘆契訶夫以一件小事諷刺了當時俄國社會的亂象,我卻覺得不然。這篇文章所說的,明明是「沒那個金剛鑽就別攬瓷器活」。奧楚蔑洛夫警官並非錯在見風使舵,他的問題在於愚蠢——不懂得收斂和觀望,演技拙劣且幼稚,所以才會成為遺臭萬年的丑角。八面也要玲瓏,長袖也需善舞,不然就會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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