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偽裝成愛情的東西其實都是我與男人的互相利用。我不傻,不會以為他們是真心愛我。那些被我視作目標的男人心裡是沒有愛的,有的只是把女人視作性資源的霸占欲。他們喜歡帶著我招搖過市,我的年齡、我的長相、我的裝扮、我的品味,這一切都被他們用來給自己貼金。「看,這麼完美的女人跟了我,我是很有點東西的。」這就是他們需要我的原因。他們需要通過炫耀我來向別的男人表示,他們也是厲害的玩家,組隊時可千萬別忘了帶上他。
他們貪圖我的年輕美貌,我覬覦他們的流油荷包。財色和權錢交易是這個世界上最消噬靈氣的東西,是能將創造力吞食殆盡的彪型巨獸。當一切都染上了世俗的、市儈的銅臭氣息時,「講故事」便成了最有沒必要的事情。我不再對感情抱有幻想,便自然也不會願意去動筆。
從大二上的聖誕節和老男人訣別以來,我沉浸在紙醉金迷的博弈里,再也沒有靜下心來寫出過一篇像樣的文章。我不會因此而感到惋惜,同情自己無用的,是弱者才愛做的事情。但這一刻,當久違的表達欲如潮水般涌回來時,我是歡欣鼓舞的,雖然這愉悅中夾雜著許多酸澀的委屈,還有一絲難以覺知的恐懼。
我恐懼,因為這一次抬筆,我想要寫的不僅僅是一個愛情故事。
福寶好像一面鏡子,他的出現映照出了被我塵封在心底十餘年之久的原本的我。她的名字叫「張秧」,我隱約記得她頑劣、囂張、調皮、愛笑愛鬧,是個那樣生動活潑的小女孩。比起她的活靈活現,這個名叫「夏知瀾」的人簡直死氣沉沉到了難以忍受的程度。我真想變回張秧。
但我不能。
別說經年日久以來張秧在我心中只剩下一個影影綽綽、輪廓不清的模糊模樣了,就算我能記起有關她的每一個細節,她也從未在這個世界中長大過。從八歲被養父狠狠地扔在地上的那一天起,她就膽怯而識趣地躲了起來。她將這副軀體讓位給「夏知瀾」,以求能在外部世界裡以最幸福的虛幻假面生存下去。如果今天我硬生生地將她拉到聚光燈下,讓她從此成為這個身體的操控者,她會被嚇得灰飛煙滅的。
變回張秧,意味著我無法再將自己的心鎖進保險柜里藏起來,意味著我不能再帶上千百種面具變成任何人會喜歡的模樣,意味著我將辜負自己付出了大代價才逃來洛杉磯的一切努力,意味著從此我將走上一條完全陌生的路,沒人能向我保證在那條路的盡頭不會是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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