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甩甩頭把剛才那一瞬間的困惑拋到腦後,心情又恢復了無比的美麗。
回到家裡,我見李菲菲將床鋪收拾得整整齊齊,這讓我有些意外——她一直是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小姐,之前家中都有家政阿姨做這些,她竟然也會鋪床。
我坐到化妝鏡前,迫不及待地開始折騰自己的臉。今晚要去「地下派對」,聽上去比夜場還夜場。對於夜場我可是十分熟悉,無論是Live House還是夜店,本科的我都是常客。我有時會獨自一人去離學校很遠的夜店蹦迪,在計程車上脫下包裹在抹胸和超短牛仔褲外面的白色長裙,塗上絳紫色的口紅,用無名指指肚在眼皮上抹上帶碎閃的灰色煙燻眼影。那是一副沒有人能認出來是「夏知瀾」的樣子,那是任何人都無法駕馭的野性和狂躁,那是我偶爾需要釋放的心中魔鬼的樣子。
有時我也會和同學去夜場,但那是為了樹立人設,並非什麼痛快的事情。常常陪我去的就是那位叫袁笑語的女孩,每次出去,她都會用一副艷羨的模樣看著我,看著我穿她塞不進去的漂亮裙子,看著我被陌生男人請酒,看著我矜持地拒絕他們。
如果不是她在場,我肯定會收下那些男人請的酒的,但我不能在她面前壞了名聲。畢竟我帶她出去的意義,就在於讓她能回去告訴別的同學:夏知瀾雖然看上去不食人間煙火,卻有著熱愛搖滾、小小叛逆的另類一面,但她在夜場還是冷靜自持,是一位真正的大家閨秀。
事實上我的目的也達到了,學校里無論是怎樣臭名昭著的情場浪子富二代,都沒有對我表現出過一絲絲不尊重。夏知瀾和那些夜場小妞是不一樣的,她就算去舞池裡跳舞,也比別的女孩高貴,所以她比別人更值錢——這就是我努力營造出來的形象。
但今天,我不必再偽裝。我不需要再釣什麼金龜婿,我有愛人,我的福寶,我還有了自己的事業。我出去玩,就只是為了玩,為了感受這個夜晚的一切,僅此而已。這種感覺比打扮得人模鬼樣地坐車去羅湖土嗨夜店去蹦迪痛快得多。因為我完全不用怕被任何人認出了,不需要喬裝打扮和東躲西藏。
我一邊化妝一邊和伊維塔聊著電話。她本來想約我今晚出去喝一杯的,但奈何我有約了,她便決定在電話里陪我化妝。說起今天簽約了的事情,她的反應比福寶要興奮好多。她在電話那頭又歡呼又驚叫,最後信誓旦旦地說她早就猜到我會有這麼一天的,因為我的文筆太好了。我被她誇得都不好意思了,臉上飛起兩朵紅暈,連腮紅都省了去。
「我上車了。你如何了,克洛伊?」托比來信時已經是晚上六點半,我正在出門打車。我穿一身銀色碎鑽包臀連衣裙,拎一枚米白色絲緞玫瑰花型手腕包,踏一雙透明跟米色綁帶厚底高跟鞋;長發在頭頂盤成一個大大的髻,上面點綴一個閃鑽髮夾,和脖子上的鑽石項鍊是一套的。簡單的裝扮是為了平衡妝容,我畫著誇張的黑色煙燻妝,塗裸粉色口紅,睫毛忽閃,眉目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