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奶奶一身正氣,「這不就是人販子嘛!」
「這麼晚了,要把我們孩子拐哪去啊!」
被牢牢摁住的紀經年苦笑著想,這鄰居奶奶還真是熱心腸啊!
番外——重生十六歲(2)
紀經年、於恆還有鄰居奶奶一起被帶到了警察局。
紀經年堅稱自已在路上遇到這個小朋友,覺得他可愛,就想跟小孩一起玩。
於恆則是怎麼問都不開口,就一直縮在一個角落裡,怯生生盯著桌子上的火腿腸和方便麵。
紀經年看他的樣子,覺得有點好笑,但是更多的是心疼。終於忍不住開口了,「他餓了。」
詢問於恆的警察一愣,順著於恆眼神的方向看過去,還真是……
有人給於恆泡了面,紀經年真想帶著於恆走,吃什麼破泡麵啊,這麼大點的孩子怎麼能吃泡麵呢!
那火腿腸多咸啊!泡麵都沒泡開就往孩子嘴裡喂!都把於恆的小嘴給燙紅了,燙的眼淚汪汪的!
紀經年看不下去了,「那個警察叔叔,您是不是沒帶過孩子啊?要不我來餵他吧!」
警察舉著叉子的手一頓,有點沒好氣,「怎麼你餵過小孩啊!」
紀經年睜著眼睛說瞎話,「我家裡的弟弟妹妹都是我帶的!」
其實正常情況下是不能叫嫌犯靠近小朋友的,不過……眼前的「嫌犯」也只是個半大孩子……於是他徵詢於恆的意見,「小朋友你要那個大哥哥餵嗎?」
於恆想說我自已能吃,他是七歲不是三歲,可以自已吃了啊!
但是一想到要開口說話就有點怯,於是點點頭。
這個警察叔叔燙的他好疼!他又不敢說。
紀經年順利得到投餵權,端著泡麵蹲在於恆身前,用叉子挑起來一點,捲成適合於恆嘴巴大小的麵團,吹涼了道,「來乖乖,張嘴。」
於恆張嘴吃了泡麵,真的是餓極了,嚼都不嚼就要往下咽。
「慢慢嚼不急的,都是你的,要吃火腿腸嗎?」紀經年插起來湯里的火腿腸柔聲問他。
於恆一口咬住,小狼一樣。紀經年不由得笑了,笑完心裡全是苦澀。
一碗三塊錢的泡麵,一根不到一塊錢的火腿腸,於恆吃的跟什麼美味一樣。
他小小的於恆到底是過的什麼樣的生活啊!
自已放學,自已過馬路,自已一個人回家,家裡可能還沒有人,連口飽飯都不一定能吃上!
他捧在心尖尖上的寶貝,在最無憂無慮的年紀受的就是這些苦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