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尋接過。
展念又挑出一隻豬,“這個也適合你。”
莫尋亦接過,淡淡望了她一眼,“小孩子。”
……
“做了個夢。”
“夢到什麼?”
“三十八年,山西,太原府。”
莫尋不說話了。
展念眯起眼睛回憶,“我總覺得,那天,你有話要對我說,可是……”
“嗯。”
“是什麼話呢?”
“若我死,去蘇州府,周莊。”
“你當年讓銘遠和吳以憂、張三同去蘇州,原是為了我?”
“你若想為琴師,自有高人相授,你若厭倦漂泊,亦有宅邸銀錢,可安餘生。”
……
她此生平平,白首無成,無盛名,無大才,倥傯半世,所難棄者,不過一點未泯的善良,一點抗爭的勇氣,卻承蒙情深,始終被人小心安放,溫存照顧,終其生年,不相欺、不相負,而她,竟是這樣兩手空空,無以為報。
她迫切希望胤禟不要死,正如她曾迫切希望莫尋不要死,可是到頭來,她其實更改不了任何結局,只能用儘自身微弱光熱,在同途而行時,給予一點並不有力的扶持。
卻不知,最終風消月隱,自己的歸路,又在何處?
作者有話要說:《清史稿》記山西巡撫諾岷:
“諾岷至山西,值歲屢歉,倉庫多虧空。諾岷察諸州縣虧空尤甚者,疏劾奪官,離任勒追;餘州縣通行調任,互察倉庫;並慮州縣不得其人,請敕部選賢能官發山西補用。二年,諾岷疏請將通省一歲所得耗銀提存司庫,以二十萬兩留補無著虧空,餘分給各官養廉。各官俸外復有養廉自此起。”
“上以諾岷首發議,諭獎其通權達變,於國計民生均有裨益。”
關於平定州毆打諸生:
“初,貝子允禟以罪徙西寧,道出平定,太監李大成毆諸生,諾岷按讞,以大成方病,置未深究。上責諾岷瞻徇,命繼任巡撫伊都立覆讞,罪大成,奪諾岷官。”——讞:審判定案
一開始說是“李大成”毆打諸生,然後老四很生氣,派了繼任的巡撫去調查這件事,初步的調查結果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