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安地问:“那接下来怎么办,马上去现场等着吗,会不会被认定是肇事后逃逸?”
“我冰箱里还有一瓶52度的二锅头,你去拿来给她多喝一点儿。”肖班面不改色地说。
“啊?”我愣住了,他这人什么意思,刘姗姗就是喝酒撞死了人,一下验酒精度肯定过不了关,肖班居然还叫刘姗姗喝酒。
“现在还喝酒,你是不是说胡话。”我不明白地问。
肖班没有回答,他马上打开冰箱,抽出二锅头后,拧开盖子就让刘姗姗多喝一点,并且让刘姗姗在警察来前和来后都要握着这瓶酒。我不明白肖班的意思,以为他是落井下石,但他马上跟我说,待会警察来了,我必须跟警察说,刘姗姗自首前,为了壮胆,托我从家里拿了瓶二锅头给她喝,这样血液酒精浓度测试就没有正确性可言了,法庭不会采用这个证据的。
至于酒是不是从肖班家里拿的,他说这个不用担心,他自有办法。
我扶起刘姗姗惶恐地下楼,肖班也跟了下来,我忽然想起肖班的这个方法在美国的一个案例中出现过。只不过美国的法律制度比较完善,不知道这个方法能不能适应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估计会有点水土不服。可总比什么都不做来得强,至少我们可以撒谎,说酒是在等警察来时喝的。
巷子里的灯已经被淘气的孩子砸坏了,我们看到路上有一个死人,我看了一眼,竟是做二奶的女大学生。我可惜地叹气道,好好的一个花季少女就这么死了。坚强无比的刘姗姗呢喃自语,不知道说点什么,好像是觉得害怕。我以为刘姗姗天不怕地不怕,但也许杀人真的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当一个人真的做了,即便你的胆子大过天,也会有一种逃也逃不掉的恐惧感。
我说,如果这女学生不做二奶,也许就不会那么晚跑到巷子,也不会被撞死了。
肖班却说,没办法,谁叫市场经济已经渗透到每行每业,二奶也很辛苦。
我怨道,那学生也不该做二奶啊,好好读书不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