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的看著她的動作,心底一股煩躁湧上心頭。
打火機也不玩了,裝回口袋,蹲到女孩面前,手抬起她的下頜:“告訴我,你剛才叫我的名字了是嗎?
你又是誰?
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
找上我又有什麼目的?”
秦昱傑無比認真又仔細的搜索了幾遍自己從小到大的所有經歷,都沒有找到這個女孩的身影,確認自己真的不認識對方。
所以,她是怎麼知道自己的名字的?
還有她剛才的話。
她說:她能在這裡遇見他,真好!
她說:她想他!
她說:他為什麼會給她遺書!
做為學校內最出色的指控官,偵察能力不低。
秦昱傑分析出,剛才女孩說的話全都是來自內心,她應該是認識自己的。
並不是透過他看另一個人。
也不是認錯了人!
認錯了人,是不會喊准他的名字的。
那問題來了,他並不認識她。
不管是在洋城的軍校在讀的這三年,還是十七年在京城生活的所有日子裡,他都沒有見過她,更不認識她。
再看看女孩,穿得很普通,不嚴格來說穿得很窮;衣服和褲子都洗得發白,背的包也都褪色得嚴重,還很輕。
在他的圈子裡,是不可能有穿這種衣服褲子的朋友,更別說女孩子了。
在他的生活圈裡,女孩都會被家裡寵成公主一般的嬌養著的。
哪會像她這樣,一個人出現在火車內。
李唐詩本陷入意外見到秦昱傑的激動情緒里,但當她被迫對上熟悉而又冰冷的黑眸時,思念也好,愛慕也好,自責也罷,歡喜也罷,喜悅還是懷戀,通通在這一剎消失。
是的,她此刻與他並不相識。
他更還沒有愛上她。
剛才李唐詩再次見到活生生秦昱傑的強烈喜悅沖暈的頭腦,此刻清醒了過來,便知他為何會對連續質問了。
他一向就是如此警惕,更何況突然出現她這樣一個莫名其妙的女孩抱住他,誰都會懷疑好麼。
然而李唐詩自己才經歷過的重生,在兩天前,連她自己都不相信。
現在她又如何說得服秦昱傑,讓他相信自己,是重生回來的?
然後告訴他,他們彼此相愛,然後錯過很多年?
想想,李唐詩就覺得荒謬。
這樣的話,連自己都騙不過,說不服,怎麼能說服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