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找你了解下情況,沒什麼事,不用擔心。」許支也了解普通老百姓怕事的心理,立刻解釋道。
旁邊的女警也安慰了幾句,這位「趙歡」才鬆了口氣,看上去不那麼怕了。
許支隊知道這個人可以排除了,就安慰手下把人送回去。
另一個「趙歡」到達支隊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三點半了。
他一進來,許支隊和幾個刑警就坐直了。
這人身高一米七,不算胖,二十八/九歲的樣子,短頭髮…除了髮型,其他特徵全都和林落說的對上了。
不僅如此,這人走路的姿勢也和林落說得差不多…
許支隊看著那個被刑警抓著手臂押進來的男青年,先問帶他回來的一位刑警:「怎麼用了這麼長時間?去哪兒找的人?」
那刑警捂了下胳膊,抽了抽氣,看上去胳膊挺疼的。
「我們去的時候,這小子在院子裡逗狗呢,看著我們轉身就跑。桃花鎮歸中州管,我們不怎麼去那邊,不熟悉地形,追了半個小時才把他抓住。」
許支隊一聽,心想這個趙歡肯定有問題,不然他跑什麼?
這人一臉的不屑,被警察抓了也顯出一身反骨。許支「呵」地冷笑一聲,道:「趙歡是吧?」
那人不吱聲,許支告訴旁邊的刑警:「還跟他客氣什麼?給他取指紋足跡,都比對一下。」
「再找雙39碼的女式皮鞋,看這小子能不能穿進去。」
聽到這個鞋碼,趙歡神情陡然變了。
許支隊抓到了這一瞬間的神情變化,更加確認,這個人極有可能就是害死溫有鵬的兇手。
他派人去帶趙歡回來的時候,還留了幾個人在桃花鎮等著。
根據已知的線索,他現在已經基本確定了趙歡就是兇手,那他家裡說不定就有贓物。
趁著刑警給這個趙歡取樣,許支隊給留守桃花鎮的警察去了電話,讓他們搜搜趙歡家裡。
取完樣之後,許支隊第一時間讓人拿到痕檢室,讓痕檢把剛取的指紋和溫有鵬租住房間發現的指紋相比對。
過了幾分鐘,痕檢就打電話給許支隊:「指紋匹配上了。這個人穿40碼鞋正好,39碼的女鞋也能穿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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