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分鐘後,江山喊了個手下進去:「這位是衛律師,他是鄔達志家人聘請的刑辯律師。」
「你去把這個案子的卷宗和審訊錄像帶找出來,請他去接待室里看。你手頭的事先放一放,專門負責接待工作。衛律師如果有什麼問題,你可以幫他解決,能答的也可以告訴他。」
江山表面上是讓這警察負責接待,但衛承東心裡卻明白,這個姓江的中隊長就是想讓這警察看著他,不讓他對這些資料進行複印或拍照。至於說撕掉幾頁帶走,就更不用想了。
作為一個成熟的律師,他也不會這麼幹。
衛承東在刑警大隊看資料一看就是半天。直看到下午五點,他才合上手裡的案卷,開始感覺到,這個案子比他想的還要棘手一些。
南塔區做出來的審訊筆錄和起訴意見書等文件都相當優秀,可以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也不知道這個區刑警大隊領導人是誰,居然把整個流程安排得這麼完善?這讓他想從中挑出錯來都很難。
另一個讓衛承東不爽的點,是這個鄔達志態度太惡劣了。
這傢伙在審訊時全程不配合,像個大爺一樣,翹著個二郎腿,晃來晃去的,完全不把警方當回事。筆錄最下方原本該他簽字的地方也沒有他的簽名,而是由警方註明,該嫌疑人拒絕簽字。
像這種情況,對於翻案就更為不利了,法庭審理時,認罪態度也是個重要的考量。
如果認罪態度良好,能主動交代一些警方沒掌握的問題,甚至交待出同夥或其他罪犯,這都有可能獲得減刑。但鄔達志這種態度,那就不好操作了。
衛承東把案卷全都摞好,客氣地跟陪同的警察說:「不好意思,麻煩你這麼長時間。這些卷宗我基本上都看完了,如果改天有需要的地方,我可能還得麻煩貴司。」
「不客氣,有需要你再過來,來的時候在接待處登記一下,工作證和委託證書都別忘了帶就可以。」
「不會的,不過還是謝謝提醒。」衛承東主動跟這位警察握手,隨後拿好公文包往外走。
走到樓梯口時,他眼角餘光便看到了一個熟悉的人影。
那是個女孩子,她身穿米色過膝駝絨大衣從樓上走了下來,和幾個警察錯身而過時,那幾個人還都客氣地跟她打招呼:「小林下班啊?」
「是啊,我先下班回家了,回見。」
林落跟這些人打完招呼,便到了一樓。她推開玻璃大門,在門口時緊了緊身上的大衣,邁步走下台階,往刑警大院外邊走。
衛承東加快了腳步,在刑警大隊門口追上了她。
「林落,你是林叔叔的女兒吧?我是衛承東,那天去過你家,你還有印象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