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蛋不懂什麼「正當防衛」,只是覺著「陌生人」三個字好像有那麼一丟丟……順耳。
「那他……不會死吧?」
林鳳音搖搖頭,她是真不知道。氣頭上只顧著「挖」,具體傷了他哪兒還真不記得了,反正腦袋上肯定挨了一鋤頭,不死也毀容。
「你……」她猶豫一下,「你是大孩子了,我尊重你的選擇,如果……」
鴨蛋堅決搖頭,「我不認他。」
小眉頭緊皺,鼻頭微微緊促,那是嫌棄和厭惡。她之所以知道,是因為他的表情跟金珠一模一樣。
只不過金珠的沒有這麼明顯,他才十歲還不會隱藏。
簡簡單單四個字,仿佛收到了投名狀。
要說不高興那是假的,林鳳音都高興壞了,她沒想到自己兒子這麼爭氣。但表面上還得「假惺惺」試探:「真的?你不用為了哄我開心而……」
鴨蛋打斷她:「什麼嘛,誰哄你,我只知道我爸丟下我跟別的女人跑了,我只有媽媽。」他的聲音是少有的低沉。
他自私,所以他不配。
林鳳音不敢再廢話,心道:好兒子,不枉媽媽這兩年對你掏心掏肺,以後會少揍你兩頓的。
「好,好孩子,勸人大度天打雷劈,咱們就得有恩報恩有仇報仇。」十歲的你能有這麼愛憎分明的三觀,媽媽真是為你驕傲。
林鳳音不止自己活得恣意,還想讓鴨蛋也恣意,什麼「他也有苦衷啊」「他終究是回來了說明沒忘記你們啊」「不管怎麼說他是孩子的父親」「血濃於水」的屁話,誰敢在她跟前提,她抽他們大耳刮子。
提一次她抽一次。
敢情刀子不捅他們身上,就不知道痛是吧?
她和鴨蛋這麼多年怎麼過來的?他們受的苦向東陽就是死一百次也不足以彌補!
更何況一想到上輩子,他很有可能其實也沒死,也知道妻兒過的什麼日子,卻袖手旁觀?
別他媽說他不知道,他是私奔,又不是失憶,想要知道家裡人的消息有的是辦法……而他就是眼睜睜看著他們墜入萬劫不復。
好,很好。
既然有這狗膽回來,就別怪她不客氣。
鴨蛋打個冷顫,總覺著怕怕的。
狗男人也確實命大,傷口只是血糊糊的看著嚇人,但顱骨沒碎沒裂,很好的保護了裡頭的腦組織,嚴格來說只算皮外傷。拉到醫院止血縫合,再給輸點血就行了。
他「沒氣」,純粹是被嚇暈的。
可問題是花襯衫追著醫生說「兇器」是把鏽跡斑斑的鋤頭,強烈要求醫生給打一針破傷風。
誰也想不到就這一針,忽然過敏了。
當天中午,醫院找到林鳳音和鴨蛋,要求家屬簽病危通知書。母子倆堅決搖頭:「我孩子的爹早死十年了,誰知道他是什麼人?反正我是辨認不出他的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