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棟樑被拒絕,心裡壓著火,只能自己去碰釘子。
而另一頭,顧放已經得到了張長明的同意,在城西的城鄉結合部搞了個駐點,把江勝宇八歲的兒子弄了過去。由於二支隊都是老爺們,必須有個女人戲才能唱好,冉麗麗極力自薦,被張長明駁回。
理由是冉麗麗長得太漂亮,又沒有刑偵經驗。
冉麗麗委屈,「漂亮也不行啊。」
張長明嘆氣,「就你這樣的,呆在城鄉結合部人家也不信啊。」
「可是除了我,隊裡沒有女人了啊。」冉麗麗一頓,「該不會要讓小沈去吧?」
張長明笑了笑,冉麗麗哼一聲,早知道法醫這麼吃香,當初她就該壯著膽子去學,也好過一直在後勤里呆著,連個立功的機會都沒有。
第78章 、藝術之殤VS販賣兒童案(三)
城西城鄉結合部, 一間稍顯破敗的民房內,一個八歲的男孩穿著白色的背心,背心的胸口處有幾個破洞, 一條稍大的短褲掛在腰上,短褲灰撲撲的, 就像用大人的褲子改的, 腳上一雙涼鞋。
男孩留著寸頭,臉上有一大塊污垢, 一雙大眼睛黑白分明,看起來十分機靈。
這個孩子就是江勝宇八歲的兒子江旭堯, 江旭堯讀二年級,年紀雖小,鬼主意很多, 江勝宇經常被他搞得頭疼。
一開始江勝宇的老婆林帆不同意, 誰願意拿自己孩子的命冒險, 更何況還是販賣兒童的案子。江勝宇再三保證也沒能讓她改變主意。
江旭堯卻非常願意, 他經常聽江勝宇講偵破案件的故事,心裡早就嚮往著有一天能像爸爸一樣做名刑警, 有這個機會, 絕對不能錯過。
於是父子倆偷著去了市局,張長明一看, 這還了得, 不能讓家屬寒了心, 立刻給林帆打了電話, 林帆嘴上雖然罵著, 卻也同意了。
張長明嚴令顧放必須保證江旭堯的安全,顧放簽了軍令狀, 以江旭堯的安全為先,哪怕抓不到罪犯。
顧放做好了各種準備,給楊旭堯的衣服里縫上了定位器,房間的周圍和附近的馬路上安裝了隱蔽攝像頭,保證無死角。二支隊的隊員有做為鄰居住在旁邊的,有擺早餐攤的,也有做小生意的,總之不能讓江旭堯離開視線範圍之內。
顧放本打算與沈星言扮一雙兄妹,江勝宇攛掇隊員,說他們一點兒都不像,外人肯定不會信。不如扮夫妻,再加一個孩子,不會引人懷疑。顧放一想也行,反正他們已經扮過情侶了。
江旭堯的身份是顧放哥嫂的孩子,嫂子嫌棄家裡窮跑了,哥哥身體不好,無法照顧孩子,兩人只好帶孩子出來。
沈星言則是一個「壞」嬸嬸,因為「不喜歡」江旭堯,經常趁著顧放不在苛待他,有的時候甚至動手打。
江旭堯被「打」了,就跑到大街上,逢人就說嬸嬸虐待他,還跟人家說遲早他要逃離這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