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得很混乱,往往在一件遗留的凶器上沾满了新的指纹,而把凶手的指纹破坏了。
如果凭这种指纹去找凶手,十有九回不可靠。加以反动政府的治安机关中,没有建
立系统的指纹机构,也没有大量的资料可以核对,所以等于虚设。
最可笑的是抗战胜利后,美国为帮助反动派镇压中国人民的革命运动,赠送的
一些所谓科学的刑事器材,试用结果说明,它也只能成为点缀品。我亲自看到使用
美国审讯用的"测谎侦察器"去审讯窃盗嫌疑犯,十多人中没有一个问对了的。而
老侦探们那种审讯办法,只要对那些惯窃们劈头问上几句黑话,对方便立刻和盘托
出,我自己就有过这样的经验。我第一次按照一般审讯程序去问一个窃犯时,除了
问出姓名年龄籍贯等外,其余都不得要领,怎样也问不出来。这时在旁边看热闹的
一个老侦缉人员走到他身边,提起他一只耳朵用江湖黑话问了他几句,他立刻改变
态度老实招供了。
我曾和上海法租界管理政事部侦探处长饶伯泽和侦探长普来西会同办过一些刑
事案件,这两人都是巴黎有名的老侦探。他们在讯问嫌疑犯时,开始还照他们在法
国老一套方式,一边问一边迅速用打字机把问答的要点打在纸上。最后他们问不下
去了,总是照例伸伸懒腰不耐烦地把犯人交给中国籍的部下去刑讯。一顿拷打之后,
等犯人供出了案情,他们才继续接下去问。
反动政府的各级侦缉机关,有些成立虽有很长时间,可是一直到全国解放前都
还是用那套腐朽陈旧的老办法。
在旧社会里,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侦缉人员对待那些被他们认为触犯法律刑
章的人,随心所欲地处理而不会有人过问。反动政府也曾假仁假义地颁布过皇皇明
令,禁止对犯人施用肉刑拷问,法院也不收被打得皮开肉绽的犯人。有些受过刑的
人被送到法院后控告侦缉人员对他酷刑逼供,法院照例传讯这些被告去质询。我在
上海便经常为了打伤犯人而被法院传讯,但这完全是一套官样文章,传讯由他传讯,
酷刑照样施行,反正去了法院也只是说说不能使用肉刑,可是从来也没有因为这些
事而当庭扣押过侦缉人员。相反,法院有时遇到重大案件没有办法,却以发交侦缉
机关侦讯为名,交给侦缉人员去用酷刑逼供。一九四七年,孙科在上海哥伦比亚路
二十二号的公馆失窃,为上海警备司令部稽查处第七大队长肖复权破案后,窃犯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