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子,无论如何也不肯放手。当时,保安团的经费出自地方政府,各省主席便以此
要挟,说如果要将保安团划给警保处,便请中央负责经费。
唐为实现这一计划,于一九四七年六七月间,亲自跑到浙江、福建等省去商谈,
希望有几个省能率先做到真正的警保合一。结果到处碰钉子,他不得不退而求其次,
希望能由警保处掌握到各县的保安队。这一让步,也只是得到表面上的同意,实行
起来仍是问题很多。各县县长也同省主席一样,认为自己总得抓住县保安队这一点
点实力才行。这样一来,各县又不断发生警察与保安队争权的冲突。唐为了这些问
题,时常弄到深夜都不能人睡,后来只好拟具一个"警保自卫队职务划分办法"签
报蒋介石由内政部通令各省施行。
这个办法的内容我已记不清楚,只记得主要是规定各县(包括省辖市)城区治
安与清查户口等工作由警察担任;重要据点与交通线的保护,以及配合国民党正规
部队或保安团对零星人民武装的"清剿"工作,由保安队负责。对于乡村的防御和
要道口出人行人的检查和乡村户口的检查,则由各地民众自卫队负责。
这个职务划分办法颁布以后,实际上又恢复了过去"警保分治"的情形,这个
闹了许久的警保合一的计划无形中变成了昙花一现,只徒有空名,有些省连这个名
义上的合并工作也都没有实现。
第四件使唐伤脑筋的事是推行"警管区制"遭到各方面的反对。
在警察总署没有成立之前,南京便已试行"警管区制"。这是利用警察对人民
进行的一种特务统治办法,主要是将城市划分为若干"警管区",每个区约二三百
户人家,每区设一警员,切实掌握住这个区的一切情况。这个警员可以随时抽查户
口或盘查区内居民,遇到可疑的人可以随时配合各个区的派出所进行搜查。唐对这
一制度极为重视。他上任后,便下令在全国各大城市普遍推行。结果遭到各省市参
议会的强烈反对,认为警管区制度侵犯了人民的权利,要求取消。最后弄到国民党
的立法院也出来反对,说这种办法不符合宪法保障人权的精神。唐只好去报告蒋介
石。蒋认为这种办法对肃清城市暗藏的共产党和维护城市治安有很大作用,便叫他
坚持实行下去。后来立法院开会叫他去说明,指责他这种办法是"违法"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