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一個小時後。
舒展從曹家走出來,大黑再次量子化。
「汪!爸爸,別難過,你還有我,還有……花鐵兒。」大黑蹭舒展。
小塔見大黑把自己給忽略了,不屑地冷哼一聲。
舒展揉揉大黑的腦袋,「我不難過,我一開始就對萬水仙沒有抱有任何期望,況且我養母給了我最好最深沉最偉大的母愛,我完全不需要再從其他人身上獲得。如今能用兩支藥劑換取一份解決所有後顧之憂的法律文書,我覺得很划算。」
他把文書拿出來時,萬水仙看清文書上的內容,又生氣又失望,一開始還不太想簽字,又開始抹眼淚。因為那是一份類似斷親的承諾文書,大致意思就是舒展一次性給付多少贍養費,今後萬水仙的一切贍養義務就與舒展無關了。
曹中興也不太願意,甚至說出萬水仙就算犯了遺棄罪,也過了追溯期的話。還提出如果萬水仙向法院要求舒展贍養她,舒展就必須每月支付高額贍養費。
偏偏華夏法律在這方面比較噁心,沒有父母對兒女犯罪就能抵消兒女贍養義務的可能,都是各算各的。不管父母是遺棄還是虐待子女,一旦子女成年,父母有要求,他們就必須贍養父母,而贍養費多少還跟子女的實際收入掛鉤,收入越多需要承擔的贍養費就越多,相當坑。
而這個法律條款也造成了很多人渣父母,生下來就不管事,甚至肆意虐待兒女。老了以後跑去跟兒女鬧騰,要求兒女履行贍養義務,還要過得好。
舒展對這個所謂的生母已經不想再忍耐下去,剛才還說只要給了藥劑就不會再找他,現在讓她把這份口頭承諾紙面化,她就不願意了。典型的說一套做一套,一涉及實際利益,他這個生母就把所有偽裝還有母子情都丟了。
雖然這是他預料到的發展,但真的發生,還是讓他想弄點藥劑撒一撒。
索性,舒展就把話挑明了,說簽字就有藥劑拿,不簽就只有贍養費,沒有藥劑。他有錢,不在乎一次性地付出一筆終生贍養費來斷絕關係。而他也能請最好的律師幫他打這場贍養官司,寧可把錢都付給律師,也會把贍養費壓制到法律允許的最低額。
同樣他也不怕萬水仙在新聞網絡上給他找事、壞他名聲,因為他就不是要靠名聲吃飯的職業,況且真鬧起來,還不知道誰丟人誰倒霉。
舒展還給這對夫妻算了一筆帳,根據華夏法律,萬水仙只有在真的已經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的情況下,他才有必要去支付她的贍養費。雖然從現在的一般案列看,只要父母控告,不管父母是否有經濟來源都會判決讓子女承擔贍養費,但這筆贍養費還要與萬水仙的所有子女平攤。而不管怎麼計算,舒展個人支出的贍養費絕不會超過每月三千塊。
曹萬兩人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這一點點贍養費,他們何嘗不明白真打官司,反而對舒展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