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懷孕後,喬愛國更加把她捧上了天,每天只要吃吃喝喝養胎就行了。
後來,原主生了個兒子,喬愛國更是高興壞了,給兒子起名喬志。
可惜好景不長,原主的父母平反了,捨不得女兒在鄉下受苦,想方設法為原主弄來了返城名額。
原主本來在猶豫,可是就在這個時候,喬愛國又出了事,他進山打獵的時候,因為雨後濕滑,一個不小心,摔下了山崖,人沒了。
原主得知後,立馬做了決定,要回城去。
那時候,原主已經懷了第二胎,得知自己可以返城之後,原主毫不猶豫打掉了肚子裡的孩子,結果藥效太猛,大出血。還是村民們送她去了鎮上的醫院,才勉強保住了一命。
可原主沒有後悔,喬愛國瞎了眼的老娘抱著孫子,跪在原主面前,求原主不要走。可原主還是打定主意,要回城。她將父母寄給她的二十塊錢塞到了喬老娘手裡,義無反顧的回城了。
原主回城後,在父母的安排下,嫁給了軍官陸偉,對方之前有個妻子孩子,結果在在那場動亂中死了。因為原主長得漂亮,陸偉對她一見鍾情,因此也不嫌棄原主曾經嫁過人,兩個人很快結婚了。婚後,原主生了個女兒。雖然是個女孩,可陸家兄弟不少,男孩更多,缺的就是個女兒,因此很受寵愛,取名明珠,意為掌上明珠。
原主本來因為再嫁之身,在夫家很不受待見,結果因為生了個女兒,母憑子貴,不但被夫家接納了,地位也有所上升。因此非常疼愛女兒明珠。
而喬老娘和喬志的日子就不好過了,喬老娘兒子死了,兒媳婦又跑了,只留下瞎了眼的自己和孫子,沒幾天就一病沒了。剩下喬志一個,好歹那時候的人還算淳樸,再加上還有原主留下的二十塊錢,大家一起齊心合力,將喬志養大了。
喬志十八歲那年,原主突然回來了,說要接他回去。
喬家村的人都勸喬志不要走,可喬志對生母一直有孺慕之情,再加上,原主在他面前哭得聲淚俱下,可憐極了。喬志以為生母幡然悔悟了,就答應了和生母走。
喬志被原主帶回了家,本來他還有些惴惴不安,怕繼父和妹妹會不高興,擔心媽媽為難,誰知道繼父、妹妹不但不嫌棄他是鄉下人,反而對他很好。喬志享受到了久違的母愛和親情,心中覺得幸福極了。
媽媽還帶著喬志去了很多地方玩,還說他太瘦了,帶他去醫院檢查了身體。雖然打針的時候有點疼,可喬志心裡卻是幸福的。
誰知道,一次夜裡,喬志睡不著,起來喝水,結果不小心聽到了媽媽和繼父的談話,才知道,原來妹妹得了很嚴重的腎病,需要換腎才能活。而他們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
這時候,原主想起了自己在鄉下還有個兒子,提出讓他來試一試。所以才將喬志接了過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