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周,我彻底打扫了房间,做了最拿手的茄汁汉堡排迎接他上门。他在吃的时候称赞说:“真好吃。”最后一脸满足地合掌说:“谢谢你的招待。”
我终于发现,他的这种态度比对我说:“我要付食材费。”令人高兴好几倍。
认识一个月后的九月,刚好是我十九岁的生日。
修一送我一支口红。那是知名的品牌,当他递给我一个小袋子时,我就有预感,该不会是口红吧,当真的看到口红时,我很纳闷,为什么他会送我这种东西?
我平时会用化妆水和乳液这些基础保养品,但除此以外,从来不化妆。头发留长后,用橡皮圈随意绑了起来,几乎每天都穿T恤和牛仔裤,鞋子当然是球鞋,身上的背包也是高中时买的。
他在暗示我多注意自己的打扮吗?我没有道谢,就打开口红盖子,看着明亮的粉红色口红不说话。
“我果然还是送错礼物了吗?我本来猜想如果问你要什么礼物,你一定会客气地说不要,或是挑一件自己根本不想要的便宜货,所以,我就自己去选了,你不喜欢吗?”
“没有啊。”
我很惊讶他居然预测到我的行动。
“你为什么选这个送我?”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想看你擦口红的样子。虽然百货公司的专柜小姐向我推荐刚出的新颜色,但我觉得这个颜色绝对更适合你,还是你想要最新的颜色?”
我从来没注意出了什么新颜色,所以也不知道有哪些颜色可选。
“不,这个颜色很漂亮,下次见面时,我会擦口红。”
也许他更乐于看到我当场试擦,但我没有自信可以擦得漂亮,所以就盖上盖子收了起来。
“我超开心的。”
听到他这么,我很希望能够响应他的期待。
翌周,等在约定的时钟楼下时,我始终心神不宁。
我们约会时,通常都是我先到,他走出剪票口后看到我,都会跑过来说:“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但是,那天他走出剪票口时也没有奔跑,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在离我两公尺的地方停了下来,看着自己的手表。
我战战兢兢地走到他旁边,因为是我等他,所以不能对他说:“久等了。”只好改说:“午安。”
他看了我几秒钟,然后“哇”了一声向后退。
“我都认不出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