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也不明白。”吹田遗憾似地说。
(四)
十津川带着吹田走访了位于银座的高田律师事务所。高田面带笑容迎接了他们。他把二人领到接待室后,便吩咐年青的女事务员去端咖啡。
十津川一边往送来的咖啡里放砂糖,一边对高田说:“多摩河溺尸的身份终于查清了。”
“那太好了。”高田说着,脸上毫无不安的神色。
“此人叫田久保凉子,二十三岁。”
“噢。”
“您认识吗?”
“不认识。”
“那么,田久保信一这个名字您记得吗,”
“田久保……”
“不认识?”
“嗯。”
“这就怪了。这个人犯过案,您曾为他进行过辩护。”
“请稍等一下。啊,我想起来了。不错,他是百货公司的职员,是个男的,犯的是伤害罪。那么说,田久保凉子是他妻子吗?”
“是的。请您去辩护的不是他的妻子吗?”
“对、对,想起点来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夫人来找我商量过。果真是她吗?”
“就是那个死者。辩认尸体时您没认出来吗?”
“经我辩护的人太多了。这么一说确实象她。”
“那么,您为什么说在下行‘隼鸟’号上是初次见到她呢?”
“请您等一下。”
“怎么啦?”
“我认为尸体有可能是田久保凉子,因为经你们这么一说确实很象。但我并不认为,这个人和乘坐下行‘隼鸟’号的那个女人是同一个人。因为我确实看到蓝色列车上的那个女人在终点站西鹿儿岛下年了。”
“就是说您也到了西鹿儿岛。”
“以前我已经这么讲过了。”
“那么,请您告诉我住的是哪家旅馆。以前您说没这个必要,现在情况不同了,因为被害者是您认识的人。假定她不是蓝色列车上的那个女人,不,权当是另外一个人的话,那就更需要您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
“难道我会在途中下了‘隼鸟’号返回东京?哦,我说什么来着?她的名字……”
“田久保凉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