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勇士隊已經超過工資帽,他們最多只能給阿里納斯開出490萬起薪的續約合同。
這兩份合同之間差距太大,導致勇士隊最終只能看著已經成為準全明星的阿里納斯遠走華盛頓。
這讓勇士隊當時損失巨大,並且陷入了非常長的一段動盪時期。
自那之後,聯盟就出台了著名的「阿里納斯條款」。
阿里納斯條款規定,在NBA打了1~2年的受限制自由球員,其他球隊開出的邀請合同中,第一年薪金不得超過當年的中產階級條款。
在此條款中,還規定了第二年的薪金就受到了最大漲幅8%的限制。
第三年薪金則能夠大幅度提高,它可以是球隊執行選擇權所能提供的最高薪金,且不受平均薪金規則的制約。
同時,合約中所提供的薪金必須是有擔保的,且不包含其他任何形式的獎金。
並且如果第三年的漲幅超過了8%的標準,聯盟就會為球隊設置一個附加的限制:為了能夠確定球隊能夠支付的最高薪金的尺度,他們不僅確認是不是第一年的薪金符合標準,他們必須確認整個合同期的平均薪金都低於最高薪金。
阿里納斯條款很長,大概的意思就是前兩年只能是中產合同,但是第三年可以直接提供頂薪。
但是在開出這個報價的時候,你必須要有足夠的薪資空間,而且平均年薪不能高於這個空間。
舉個例子,如果一個球隊距離最高薪金有800萬美金的空間,那它必須保證3年的合約總額不超過2400萬,4年不超過3200,5年不超過4000萬。
如果這個空間是1100萬,那最大合同就只能是5年5500萬。
火箭隊給林書豪開出的這個合同,就是在4年3200內的合同。
第一年500萬,第二年540萬,後兩年的平均年薪都是930萬。
尼克斯隊很快匹配了。
總經理格倫沃爾德公開表示,尼克斯將會匹配任何關於林書豪的報價。
這句話的意思,「林瘋狂」是尼克斯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NBA是商業聯盟,當初姚明幫助火箭隊最窮的老闆身價爆炸十幾倍,中國市場讓很多球隊趨之若鶩。
在林書豪打出林瘋狂的賽季之後,尼克斯隊管理層說出這樣的話,顯然是瞄準巨大的華人市場。
不過就在尼克斯匹配了合同後沒多久,火箭隊又開出了一份3年2510萬的合同。
這份合同和之前的報價合同很像,但不同的是這是火箭隊能開出的三年最大報價合同。
林書豪第三年的合同將達到頂薪,是1380萬!
這時候的1380萬是什麼概念?
同在尼克斯,上賽季剛剛獲得最佳防守球員的泰森·錢德勒,新賽季的薪水是1360萬!
剛剛和雷霆隊達成續約,球隊四少之一的伊巴卡,新合同生效的第一年,薪水是1225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