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老將條款的目的,其實也是為了限制抱團。
對超級巨星來說,拿多少合同和他們自己的意願關係其實不大,更多的還是看聯盟規則。
用直白的話來說,能簽4000萬的合同,沒人會簽3900萬的。
指定老將條款就是這樣的產物,他擴大了能夠簽超級頂薪的球星範圍,抱團的可能性自然也就小了。
「唐天條款。」
泰特姆接著的話讓唐天一愣。
這馬屁拍的也太正了一點。
不過泰特姆接著的解釋卻讓他覺得這個名字叫的其實沒太大問題。
泰特姆做的修改其實只有一點。
現在的指定老將條款是這樣的。
現有合同剩下1年或2年,在聯盟征戰了7~9個賽季,從未換過隊或者是新秀期間被交易到該隊,表現符合標準,必須是自由球員或現有合同還剩下一年或兩年,將有資格和母隊簽下一份老將續約合同。
標準:
1、在最近的賽季或最近三個賽季中的兩個賽季,該球員入選了NBA一陣、二陣或三陣;
2、在最近的賽季或最近三個賽季中的兩個賽季,該球員當選了年度最佳防守球員;
3、在最近三個賽季中的一個賽季,該球員當選了常規賽MVP;
指定老將續約的起薪至少為工資帽的30%,不得超過35%。
指定老將續約,合同必須是5年,指定老將提前續約,新合同與現有合同剩餘年限加在一起必須是6年。
如果球隊總薪水中已經包括了兩個這樣的球員,球隊將無法再用這個條款簽下自由球員或是對球員續約。
泰特姆所做的修改,是把「從未換過隊或者是新秀期間被交易到該隊」那幾個字給去掉了。
之前唐天因為換過隊,是沒資格簽指定老將條款的。
這個去掉的話他就可以了。
而且這個更改看起來小,但其實很大。
因為三個標準滿足一個就能簽指定老將條款的話,那能夠簽的人會瞬間擴大。
舉個例子,巴特勒就完全滿足。
還有沃克,如果這賽季再進三陣的話,他也可以。
不止是鵜鶘隊這兩個,今年夏天的自由球員里,詹姆斯、杜蘭特、喬治全都能簽這樣的合同。
換句話說,騎士、勇士、鵜鶘都很難保留現有陣容,抱團之風會瞬間被清除掉。
NBA是商業聯盟,用錢解決抱團也是最有效的。
唐天聽完也贊成了泰特姆的這個提議。
甚至他還稱讚了一下泰特姆。
下台後的這一年,泰特姆真的成長了很多。
一天後,鵜鶘隊的奪冠大遊行在紐奧良正式拉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