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憑什麼想找她?
「不想。」任克明回答他。
任克明不想找Rachel,因為,首先,人死不能復生,其次,是Rachel先拋棄的他。
為了文,拋棄的他。
在文出生的前一年,Rachel短暫地單身過半載。
那段歲月,是小時候的任克明最為開心的日子。一個小孩,最想要的不過是假期、玩具,以及媽媽的愛。那段時間裡,Rachel會接送他上下校車,會為他講睡前故事,會在周末全天候地待在家裡,陪伴他,和他讀書、做遊戲。
Rachel會說:「Aaron,永遠不要離開媽媽,媽媽只有你,只會有你一個孩子。」
然而半年後,Rachel認識了新男友,不久便懷孕。媽媽有更多的人了,不止Aaron。
但Aaron不覺得有什麼。
媽媽可以有更多的人,即使有更多的人,媽媽也是Aaron的媽媽,Aaron不會離開媽媽。
Aaron不會離開媽媽,可媽媽離開了Aaron——Rachel在生產中大出血去世,留下文。
留下和Aaron素不相識的文。
說好的不離開,還是離開了,為了文離開了。
雖然過去的十幾年裡,任克明一直告訴自己不能這麼想,Rachel的離開是無法預料的,她怎麼能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如果可以,Rachel應該也想好好活著。
但他無法阻止心中的聲音。
那聲音沒日沒夜地咆哮、失控,那聲音說:
Rachel背棄諾言,在自己與文之間,她選擇了後者。
——不。
任克明否定自己。
任克明,你停止這種想法。
你本身就是劣等基因。你是從出生起就是錯誤的人,不被選擇的人。任克明,忘了嗎?你是Rachel的痛苦源泉,Rachel離開也是應該的。
對,Rachel沒有理由信守你們之間如同玩笑的諾言。
所以,任克明,你最好撒泡尿看清自己。沒有人應該堅定地選擇你,你的一生都應該平靜地接受離去,像平靜地克制欲望一樣,不要大驚小怪,不要患得患失。
誰離開你都可以,誰拋棄你都可以,不管是Rachel,還是黎昌。你不配他們選擇,明白嗎?
你配不上。
任克明垂眸,陽光打在他的眼瞼之上,映下一片陰翳。西褲上的拳緊緊攥起,手臂攥出青筋。
可是——
無法接受,怎麼辦?
就像無法克制色慾一樣。
無法克制,像在看見黎昌的第一眼就佇立一樣,無法克制,像對黎昌患得患失,不要他走,想要禁錮他一樣。
無法接受。無法接受黎昌不選擇自己,怎麼辦?
無法接受黎昌離去,怎麼辦?
監視他、控制他、捆束他,變態的、不變態的。愛他,占有他。不受控制地貼近他、擁抱他、親吻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