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去編小說啵。這些小賊,不配與我們這些俠義之士為伍。我們這些老師才是真正的俠。他這種不乾淨的畜生,憑什麼說畜生是畜生,只有我們這些救苦救難的大俠才能這樣說。
夜晚下班,我路過廣場錄像廳外的後巷,蓋傑哼著歌兒在街角撒尿,我看到他的影子,就像一隻噁心的怪鳥。他唱著「萬水千山總是情,聚散也有天註定;不怨天不怨命,但求山水共作證」,他用黏膩的嗓音唱著如此深情的歌,唱到情深處甚至抖了抖尿,我卻覺得噁心到無法言語,我衝上去,給了他一刀。
那天晚上,我變成了俠。
批了俠的衣。
我挖了他的雙眼。
淹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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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一年的臘月二十九,豆沙失蹤了。
據鄰居連福孫子小蓮子兒供述,豆沙早上還去街口小商店買了一油紙包白兔糖,豆沙賊摳,不肯給他吃,倆人差點打起來。
之後,豆沙就一直在家中,直到失蹤前半個小時,走出家門。
路過解放大道,又有目擊證人看到,在警局如是供述,豆沙疑似跟著一個陌生男人走到解放大道和鴿子路交叉路口時,被李某和友人張某看到。證人李某覺得豆沙辮子很長,就盯著看了兩眼,因此記憶深刻一點,而張某一直在跟李某聊天,表示沒有特別注意。
宋唯很焦慮,現在的他四面楚歌。連環殺人兇手最愛的就是長辮子妹子,豆沙符合條件;小山遠去北京取證,至今未歸;傅梨湘疑似出沒,和鄭與斌聯手,處處視他為敵;而最重要的也讓大家都頗為忌憚的是,「他」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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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1991年的日子一直很安逸,在命案爆發之前,在那個「城市傳說」沒有爆發之前。
時間往前追溯。傅梨湘還沒出現。
1991年8月18日,清晨五時,宿醉的市民李某某報案,聲稱自己見了鬼。
後來大家傳得沸沸揚揚,都變了味兒,但是最初的版本,它是這個樣式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