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起犯罪,都會留下痕跡。
可是張清清死後,蓋傑也死了,這一切都成了說不清的過眼雲煙。
只有那方紫色的被收藏的帕子,才似乎隱隱證明著蓋傑這個人面獸心的變態畜生有著不為人知的畸情的一面。
這種階段性的勝利讓大家的精神都為之一振。其實大家也都默認存在這種峰迴路轉,因在案件中常常見到,也是冥冥中,冤屈註定昭雪的奇特運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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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強作為涉案人,自己也被脫了一層皮。他被反覆審訊,表現出極不穩定的情緒狀態。但是沒有證據指向張強殺害了張清清和蓋傑兩人,他沒有動機,而且兩次案發當天,張強均有不在場證明。
張強被放了出來,但是如有機會,提起公安局及警察之類,都是憤恨且懼怕。豆沙勸慰好幾回,張強才勉強放下。閒聊時,卻又說了過激的話:「依我說,蓋傑就是該死,他死了還配有人給他伸冤,多少人找警察找不到,他們這幫子酒囊飯袋就幹這屁事兒!一個個都是些什麼玩意兒,尸位素餐,噁心!」
豆沙聽了挺和氣地反駁:「警察也不容易。警察忙起來整夜都回不了家,警察有時候連口熱飯都吃不上,警察不是都活該擋到最前面,警察死了難道比起普通人就是活該當英烈?」
張強惱火:「你跟誰是一頭的!」
豆沙雙眼平靜,看著張強:「我在提醒你,張強。」
張強有點猶豫,問豆沙:「你是不是也覺得我是個殺人犯,殺了清清和蓋傑?」
豆沙撩開棉帘子:「我怎麼覺得都不重要,你沒有殺人,就堂堂正正挺直胸脯,不要再說些惹人猜忌的話!」
張強氣得甩了手裡的鋼筆,直嚷嚷:「我如果真殺了人,你這輩子也不會跟我做朋友了吧!」
豆沙回頭看了他一眼,輕輕開口:「你錯了。」
她看著張強如今的模樣,就想到那些年他那麼瘦小的樣子,佝僂著背,拖著一隻殘腿,咬牙背著她,在敵人的狙擊中,汗水滴到眼皮上,還要喊著「小囡囡不要怕」的樣子,她那么小的手摸著他的頭,忍著眼淚和聲音,都知道他怕瘋了。
那些荒唐的奇怪的日子,在爸爸離開後,就開始了。那些拼著命保護她的人們,一個個地,死在她的眼前。
說不清楚,看到張強的第一眼時,她就在想,究竟該他怕她,還是她要怕他。
他猶豫了很久,還是推開了那扇門,漸漸地,走了下去。皮鞋踩在水泥地板上的腳步聲,在死寂的地下顯得格外的清晰,那是一種尖而銳的聲響,分明是自己發出的,但是他還是有點緊張。
地下一片黑暗,他只拿著一盞蠟燭。
當走到最後一格樓梯時,有一個極其沙啞的聲音,沾著濕冷的空氣,瞬間激起雞皮疙瘩。
「把蠟燭滅掉。」
他滅掉了蠟燭,有些慌張地尋找著黑暗中的聲源。
「歡迎來到第三指揮部。」
周末快樂。
第12章 青春未過好骨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