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春和渾身上下都在痛,頭被人踩在腳底下,心卻不是,依舊高昂地對人說,「誠如您所說,愛情買不到什麼,也換不來什麼,但同樣,愛情也用金錢買不到。」
應春和艱難地喘息著,話語從牙縫裡不屈服地擠出去,「您沒有,所以您不懂。」
「愛情如果真像你口中所說的那麼厲害,你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像條狗一樣,只能被我踩在腳底下,憑我的臉色苟延殘喘!」陶正華居高臨下地瞧著他,滿目嘲諷。
過於密集的痛在身上同時進行時,應春和的身體好似進入了一種保險機制,短暫地感到麻木,察覺不到痛感,因而本應真正難捱的時候反而沒有感到多漫長,從頭至尾也一聲不吭。
真正讓他感到漫長的是任惟打過來的電話,一分鐘都不到,應春和記得清清楚楚,手機掉在地上後,屏幕暗下去前,顯示的數字是三十四秒。
「應春和,我們分手吧。」
「好。」
兩句話,一人一句,三十四秒,他們接近四年的戀愛畫上句點。
傷得太重,應春和在醫院躺了快一周才勉強能下地。能下地走路後,他第一時間辦了出院手續,打車去了任惟家。
開門的是傭人,新面孔,應春和從前沒見過。興許是被人交代了,在對上應春和的臉後立刻變得噤若寒蟬。
應春和問她任惟在不在家,她猶豫了一會兒才回答說少爺不在家,去美國了,以後也不會再回來。
就在應春和一無所獲,轉身準備走了時,傭人又跑進去拿出來一張銀行卡遞給應春和。
「這是什麼?」應春和沒有去接。
傭人直接把銀行卡塞進了應春和的手裡,「少爺讓給你的,你拿著吧。」
應春和低頭看著手心裡那張金光閃閃的銀行卡,頭一次生出恨意,心想任惟不愧是任家人,連侮辱人的手段都一脈相承。
但因為任惟不在,他的怒火,他的恨意都無處發泄,只能是蒼白地問了句,「除了這個,他有留什麼話給我嗎?」
傭人搖搖頭,說沒有。
沒有,什麼都沒有。
天大地大,應春和卻頭一次生出無處可去的想法,只好逃難似的逃離了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