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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想象力爆炸的年代,其实骨子里相当空虚寂寞。许多小说匠很爱写大纲,涂涂草草好几十页,却忘了什么叫故事。更多小说匠喜爱刻画力量,洋洋洒洒热斗连篇,却忘了力量为什么被需要。

以爆发力、弹跳力、精力在篮球场奔驰的樱木花道,在领悟了“左手只是辅助”这简单道理后,终于投进了对山王致胜的一球。

说故事当如是,一个漂亮的剖面足矣。

从2000年初开始写小说,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但越是沉浸其中,越觉得等待我去领悟的东西还是很多很多,每次以为自己又洞悉了“说故事漂亮的关键”,又会在下个说故事的旅程里惊觉,原来上次所谓的“关键”,不过是碰到有趣的皮毛罢了。说故事果然是充满挑战性的自我航行!

每个小说家说故事的方式不尽相同。对我来说,创意是故事的起点,情感则流通故事的血脉,而精密控制说故事的细节,是我的责任。

面对45公分前那片12寸见方的Mac屏幕,我很少装作苦思些什么,只是一个劲地兴奋,因为接下来键盘跟我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我再清楚不过了。往往开头只是一个创意的点,一个小启发,一个感想,在想象力的催动与意志力的贯彻下,慢慢扩染出整个故事。过程是受到精密的分镜控制,然后才能产生种种美好的意外。

《猎命师》是我的绝佳状态。

不用在开头画张吓人的虚构大陆地图,或是煞有介事地把每个种族的设定咚咚咚预先插挂好,或是唧唧歪歪个鬼扯般的咒文文献考。好像读者不随时翻看、对照这些庞杂资料去了解故事,是缺乏阅读者的高尚修养、不负责任似的。

不必,不需要,没意义。

将故事交给最会说故事的人,我们一起在无数个镜头转换中,随着时间轴的谧动,自然而然让豪爽又热血的故事穿透灵魂。

在猎命师与吸血鬼的世界里,参见英雄!

〖每段历史的动乱年代,都有猎命师在暗处幽幽祟动着。

或为帝王护天命,或为草莽、豪富擒猎奇命。

或浴血止戈,或为所欲为。

他们没有共同的目标,因为他们都非常强大。

强大到彼此追逐、相互杀戮、各为其主。

但猎命师就是猎命师,

他们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无从选择,

他们的命运不过是历史洪流中的幽影,

不断被遗忘的过客。

他们制造历史,却不被记忆。〗

谨以此书,纪念猎命师好友,乌拉拉的传奇故事。

飞仙无疆,千年未竟

【1.】

挽长弓,箭声破空,遥遥冲向一圆烈日,消失在金光里。

泰山绝顶,云气稀薄,俯瞰群山皆在脚下。

一只白额雄鹰从远山云端疾冲而下,翱翔的羽翼后带着被雄鹰扫破的翻腾云气。

鹰长啸,双翅急敛,停在一只粗长的臂膀上,嘴里叼着刚刚的射日一箭。

一对霸气十足的眼睛看着白额鹰,伸手将长箭自鹰喙取下,长叹一声。

“朕封泰山,但百千年后,泰山依旧在,朕却已成枯骨一具,兼并六国一统天下,不过是为他人基业做嫁。”一个中年男子神情萧索,抚摸着立在鹿皮护臂上的白额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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