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小周正好辦完事兒過來,他聽到歐陽明月的話,忙問什麼是兩腳羊。
「難道這個案子跟羊肉館有關係嗎?」
歐陽明月的兩頰不禁露出笑意:「小周警官,看來你的歷史很不合格呀!兩腳羊並不是指羊,而是古代被同類吃掉的人。」
我也趁機補充了一句:「沒錯,尤其是在五胡亂華時期,當時中原大亂,外族入侵!漢人被當做行軍打仗的食物,淪落成「兩腳羊」,往往是外族趕著一群漢人到處侵略,餓了就殺幾個人充飢,都不用攜帶乾糧了。在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中就曾寫到:「古今亂兵食人-肉,謂之想肉,或謂之兩腳羊。」
而在《雞肋編》中還有詳細的劃分,老瘦男子被稱為『饒把火』,婦人少艾被稱為『不羨羊』,小兒則被稱為『和骨爛』。
聽了我的話,小周不由得打了個哆嗦:「這他娘的不是真把人-肉當食材了吧?可真夠噁心的。」
我告訴他:「沒錯,就是食材,兇手就是把這些流浪漢的人-肉當作了自已的食材,但是剛才你們有句話說錯了。」
「嗯?哪句話?」歐陽明月轉頭看向我。
我答道:「你們剛才說這很有可能是升級版的嬰兒-湯事件,我可以很明確告訴你們,兩者的性質完全不一樣!廣東嬰兒-湯事件罪犯是為了金錢,富商知情,並且想要滋補壯陽,而現在這個兇手純屬是因為心理變態,他供應的群體也根本不是富商。」
「不是富商?」歐陽明月跟小熊警官面面相覷,似乎不認同我的話:「如果不是為了金錢的話,那兇手為什麼鋌而走險為他的客人做人-肉吃,難道腦子被驢踢了?」
我聳了聳肩:「我說了啊,變態,變態的腦迴路估計只有他自已知道。」
「還有你們想想,如果你要吃肉,是會吃健康聰明的黑豬肉,還是營養不良又髒又臭的土豬肉。如果是富商,會很挑食的好嗎?」
「都是吃人,承擔的法律風險是完全一樣的,幹嘛不選擇高學歷高智商身體健康的人,而向這群吃不飽流浪街頭的乞丐下手。」我解釋道。
在場眾人剎那間瑟瑟發抖的看向我,似乎在他們眼裡,我比食人魔更加變態。
等他們消化完了這幾句話,小熊警官喃喃自語:「道理好像是這麼個道理,可問題是那群客人如果只是普通市民,吃得起人肉嗎?」
「當然吃不起。」我搖了搖頭:「真相是,他們都不知道自已吃的是人-肉。」
歐陽明月翹-起嘴角:「不知道吃的是人-肉?可人-肉的味道不可能跟豬牛羊一樣。」
這時她突然眼神一動:「難道應了劉安獻肉的典故?」
「劉安獻肉?」這個詞吸引了小熊警官等人的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