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隱,你還好吧?」徐廳長關切得問了我一聲。
我朝他點了下頭,表示自已沒問題。
緊接著我就開始了緊張的拼屍工作!
在古代很少會有這種碎-屍案,可是每每提到殘忍的刑罰,我們想必都不會遺漏到——凌遲處死。
凌遲刑可以說是古代最恐怖、最殘忍、也是最無人道的刑罰,在滿清十大酷刑中排名第一,像什麼戮刑、宮刑等等跟它比起來,都不值一提。
被處以凌遲的罪犯基本上都是犯下滔天的罪惡,要麼是奪權造反,要麼是違背綱常倫理。
凌遲是將人身上的肉一點點割下來,而且是在犯人清醒的狀態下,又被稱之為千刀萬剮!跟這種碎-屍成一片一片,實則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在清朝時期,有一名罪犯因為被懷疑謀殺了父親,重傷了母親,被處以這種極刑。而當他的瞎眼老母醒過來後,卻訴說了另一個真相。
原來是父親整日酗酒家暴,為了將母親辛苦賺來的錢騙走,將她打得血肉模糊。
母親擔心父親又要去賭博,死活不願意交出最後一筆碎銀子,苦苦哀求,說這些錢是她點燈織布給兒子攢下的老婆本,他不能拿這筆錢去賭。
可上了頭的父親早就沒有一點人性,繼續毆打女人,甚至還拿著油燈想要燒女人逼其就範。
下工以後的兒子正好目睹了這一幕,他一直都知道父親的混帳,但每每念及親情,可這一次看著母親幾近慘死,又差點被毀容。
怒不可遏的他決定不再容忍,只有殺了這頭惡魔,母親才能解脫。
他將屠刀揮向了父親,而母親也因為受傷太重陷入了昏迷。
縣衙很快將男人緝拿歸案,弒父乃重罪,男人卻堅持自已沒有錯,只恨自已沒有早一點殺掉這個豬狗不如的東西。
縣太爺見男人認罪態度不好,最終判定處以凌遲。
而等母親醒來,已經來不及了……
她悲痛欲絕,整日在菜市場抱著那些屍片哭泣。恰好當時的宋家傳人判官宋念懷路經此地,聽聞了婦人的悽慘往事,決定為他的兒子拼屍。
隨從有些不理解,認為兇手連自已的親爹都要殺害,並且毫無悔過之心,若是宋念懷為兇手拼屍,似乎有悖祖訓。
宋念懷卻答曰:「其雖有不孝,卻因孝義使然。父不為父,子無需為子。」
意思就是說,死者根本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毆打妻子,嗜賭成性。兇手是為了自已的母親才殺害了父親,其情可原,其哀可諒。
雖然他選擇了錯誤的方式,但罪不至千刀萬剮。
為了給死者一個全屍,宋念懷花了一天一夜的功夫,將屍片黏回了死者的屍體,並由此發明了一套絕學:拼屍還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