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达一脸迷茫。
“年轻人,在战场上一个冲锋战士不幸被敌人打中了心脏,那么他会怎么样?”
“我想…除了死,他也不能怎么样。”
“你这个混蛋!你…噢,你知道我不是在骂你。”罗斯托夫说:“他当然没有死,至少他的大脑还没有死。”
肖达说:“我还是不太明白。”
“哼!你当然不会明白。我刚才用羊做了试验,将羊头割下来,与这台脑分析仪连接,结果,你猜如何?这只没有身体的‘羊’竟存活二百七十七秒。试想,如果是一个人的话,相信其大脑存活的时间会更长。”
“这就是您的实验?”
罗斯托夫说:“你好像在怀疑我?!朋友,在你的眼中我可能是个疯子,可实际上我比任何人都要清醒。”
肖达没有开口,等着他说下去。
罗斯托夫说:“大概已经有十多年了,我和尼古拉;陀斯维什金去阿拉伯,我们的足迹遍布沙特阿拉伯、伊朗、巴勒斯坦、以色列、伊拉克等地,这些国家信奉**教,其创始人穆罕默德就诞生在沙特阿拉伯的麦加城。当地流传这样一个传说:有一位勇士为了保护麦加城,被魔鬼杀死,为了令其不得超生,魔鬼挖去了他的心肝,真主安拉为了报答这位勇士,传授给穆罕默德一套招魂的灵术。割下勇士的头颅,召唤回其灵魂,使他获得了永恒的生命。”
“正如你上次说的,这位勇士只剩下一颗活着的——头?”
罗斯托夫笑了:“说实话,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当时尼古拉说,从医学角度上讲,人类被瞬间割下头颅,肌体内的器官是不会马上死亡的,尤其是大脑。他认为,让被切下的头颅存活下去并不是什么神话。”
“那么他做到了?”
“你难道听不出他在放屁吗?!这只是他的一场梦。”
“可您刚才的实验不是证明了这一点?”
“那只是暂时的。人的肌体是一个循环系统,如果某个地方出现断裂,那么尤其是血液就无法循环到需要的地方,就好像腿断了,你不管它,便会失血而死。”
肖达陷入沉思。
“我觉得你对‘灵术’很感兴趣,所以给你讲了这个故事。你喜欢吗?”
肖达突然说:“你去过阿拉伯?”
“是呀,怎么?”
“那么你会写阿拉伯的文字吗?嗯…我是说古阿拉伯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