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槐斂了斂笑意,輕聲回答:「因為好奇。」好奇加州的氣候是不是真像周楚寧在寄語裡描述的那樣濕冷。
停頓幾秒,她隨便尋個理由,真假參半地補充道:「……好奇國外的大學是什麼樣子,也好奇你以前在這裡是怎麼生活的。」
段朝泠說:「沒現在忙,但也差不太多。閒暇時間的活動比現在豐富。」
宋槐快速平復好心境,饒有興致地問:「什麼活動?」
「比如,Antoine在校期間組建過一支搖滾樂隊。他們人手不夠的時候,我偶爾會去參演。」
「古箏演奏嗎?」
「吉他和架子鼓。」
宋槐驚訝地看著他。她只知道他古箏彈得極好,鋼琴也略通一二,卻從不知道他還會別的樂器。
很難想像,穿一件朋克皮衣在舞台上表演的段朝泠該是什麼樣。
這跟印象中他沉穩的性格大相逕庭。
宋槐笑說:「改天我一定去問Antoine叔叔要你們上學時候拍過的照片。」
「他那兒不一定有。我基本不會拍照。」
宋槐面露惋惜。
在原地歇了會,段朝泠沒再任由她繼續像無頭蒼蠅一樣盲目閒逛,帶著她去了標誌性的幾個建築點。最後一戰是胡佛塔,花十美金買了上塔票,乘電梯到樓頂,可以俯瞰整座校園。
晌午,兩人出了學校,去附近一家專門做新加坡菜的餐廳吃飯。
到了餐廳,落座沒多久,有個中年男人似是認出了段朝泠,從吧檯走向這邊,過來打招呼。
宋槐單手托腮,安靜坐在那裡,聽他們你來我往地寒暄。
男人操著一口不太正宗的美式英語,講話時的語速極快,她勉強能聽懂,翻譯起來有些吃力,腦速跟不太上,但那句「Is this your girlfriend」卻聽得一清二楚。
宋槐頓了頓,下意識看向坐在對面的段朝泠。
段朝泠勾唇,平聲說:「射 is my niece.」
宋槐收回目光,低頭盯著格紋桌布的細緻紋路,思緒略微放空。
很奇怪,明明沒什麼不對,她還是無端產生一種無限跌墜的落空感。
等男人走後,段朝泠說:「他是這家餐廳的老闆。我們以前經常來這兒吃飯。」
宋槐扯了扯唇,「能感覺出來你們很熟。」
「算是不打不相識。」
「……原來你還會打架。」
「因為一個朋友。」
宋槐想起很久之前Antoine說過的話,忍不住猜測:「是後來鬧掰的兩個朋友中的一個,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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