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方需要討論,林頌讓人帶他們去旁邊的空置會議室。
出乎船方預料的是,林頌並沒有他們想像中的軟弱好說話。
明明才維修第一艘外船,沒有經驗,團隊年輕,很需要訂單,還急急承諾會在最短的時間內維修好。
船方很清楚這一艘老船可能會有別的問題,並非碰瓷,只能說給這個年輕人一個教訓。
做生意本就沒有公平,吃虧是福。
但這個女孩不願意吃虧,不想損害自己的利益,反將了他們一軍,因為他們拿來威脅她的船期,也是他們的命脈。
「對方應該知道我們還有一批貨要運,等不了,雖然福興也等不了,但這位林總,似乎並不害怕搞砸。」
法務說:「就算法院認定福興違約,結合我們船舶的噸位大小、市場行情、折舊等等因素,船期損失的賠償金額也不高,合同上違約金為修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七,雖然法院也有可能酌情將標準調高,但耗時很久,訴訟難度也大。」
「這位林總說有辦法保證船期,她看起來挺有誠意的。」
「她能有什麼辦法?你訂錯了型號,至少要耽誤一個月,原本是想從這個小船廠這邊,要回這筆船期損失費!」
「不然相信她一次?她也只要我們出污水處理裝置的錢,增壓器她不可能現在就訂得到,壓力就轉到她那邊了。」
幾人的眼前都浮現了林頌的樣子,一個曾在研究院設計船舶的年輕繼承人,小富二代,總是笑眯眯的,幾次接觸下來,反倒像扮豬吃老虎。
……
周其均看著坐在他身旁的林頌,笑了笑:「林總現在很自信。」
林頌在看修船合同,說:「因為沒有別的辦法,如果我搞砸了事情,我覺得我的員工們也是能接受的。」
修內船都被偷過船,修外船逾期又怎麼了?
「而且,我覺得他們比我更不願意起訴,他們的船不修也不行,只會更影響下一批運輸。」
這些人就愛玩你猜我猜,然後講在商言商和博弈。
不過比起這些,對她來說,更重要的是,她必須想辦法解決增壓器的問題。
林頌不懂法律,但每次看周其均修改過的合同,都只覺賞心悅目的乾淨、利落和詳盡。
周其均見她看得認真,還給她分享了一篇文章,是他去年寫的。
分析了幾種常見的承攬人賠償責任情況,如修理延遲交船,承攬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承攬人完成船舶修復工作,以船舶法定檢驗規則作為標準是否太過苛責?
大部分內容援引的都是各地高院的判決案例。
只除了最後一條。
「因第三人行為導致承攬人喪失對修理船舶的占有,侵害承攬人的留置權行使,承攬人可就定作人應支付的修理費向第三人主張修理費的補充責任。」
這一條的分析沒有高院判決,用的是林頌被偷船的案例,描述時卻沒用承攬人甲、定作人乙這類的官方代稱,而是—— 「某位林女士」。
經常看周其均文章的人很快就發現了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