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时候,QQ里传出了一个男生咳嗽的声音,我着实是吓了一跳,我虽然听过几次好友申请提醒的声音,却还是不习惯。看到申请理由写着交个朋友时,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他又发过来了群名字。那个时候的我,虽然已经开始知道自己和其他人的不同,但也真的是没有想认识所谓的圈子里的人的打算。
看过了这条申请,便直接点了小红差,继续在网吧里看吴君如和任达华的《岁月神偷》。我不是高冷,我只是知道,如果不想受到伤害,就从本源上杜绝被伤害的可能。可是谁知道,人生就是这样,你越想躲的,你偏偏越是躲不掉。
第二次去网吧,大概是一个月后了,再一次的听到了那个还不太熟悉的咳嗽声,这次申请的理由是我看见你了。看到这样的话,确实是引起了我的兴趣和注意,我便直接在拒绝理由上问他是不是也在红树林网吧。可是,谁知道,他在再次申请好友理由上写了,我在寝室,可是现在我知道你在哪里,你不加我,我就去找你!看到这样的文字,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狡猾,索性结账,下机。
第三次去网吧的时候,春天即将结束了。当我登录上QQ时候,又听到了那个还不太适应的咳嗽声。这一次,他发给我的理由是,今天是我跟你打招呼的第一百天。看到这句话,莫名触动,一个不相识的人,就这样的对你坚持了一百天,我便点了同意。
对于网络和电脑一窍不通的我,在那个时候,还幻想过,我们的缘分还是很深的,不然为何我每次上线的第一时间,就能收到他的信息,也曾因为这样的小幻想沾沾自喜,兴奋不已。不过,后来的我才知道,群里是有群友上线提醒的,所以啊,其实不必非得用缘分,来解释这个现象。
加上QQ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并没有问对方的姓名、学校、专业、年纪。我很喜欢这种极其简单的相处模式,这种可忽略姓名、出身、经历的相处,这种只注重灵魂上的交流。
很多的时候,我们谈的是个人的爱好,或者对一个电影的观点,一首曲子的感悟。我们会交流关于H市的历史和故事,会一起讨论H市的美食,一起谈论关于H市的建筑和人文,而这种文艺的调调,便是我最中意的。
在H市进入盛夏的时候,我和他见面了,他告诉我他叫做宪,土生土长的H市人,虽然住在学校寝室,却每个周末都要回到自己家里。宪是一个长得很痞气的男生,笑起来坏坏的,皮肤黑黑的,身体壮壮的,长得有点像现在唱嘻哈的T T,口音也有一点奇怪的可爱。
这次见面的契机,是因为我到学校后屯网吧去看《宫心计》,谁知道刚上线,就收到了他的视频邀请,犹豫了好久,我还是点了拒绝。他发来信息问我为什么不接,是啊,为什么不接,是怕在公众场合的不方便,还是怕别人看到我视频的对方是个和我一样的男孩子,所以,我便打了一行字过去,我们见见吧,然后便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
就这样,我们见面了,炎热夏天的午后,一个男孩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向我走来,满面得意的做着自我介绍。宪,长得不算是当时流行的白皙清瘦型男孩,却是那种看起来就觉得痞里痞气却阳光至极的糙型男生。我从口袋里拿出手帕给他,他先是愣了一下,问我是不是要演一段千金小姐掉丝帕,痴情郎还帕订情缘的戏,我知道,他又在打趣我。这个年代还用手帕的人,可能很怪吧。
第一次见面结束的比想象中要快,因为有比赛,所以宪要回去踢足球,参加校队集训。其实只是见了一下,在学校的球场上散散步,聊聊天。他热情张扬,青春阳光,更多的时候,我都是在安静的听他说他自己。
虽然第一次的见面很短暂,我们却都给对方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在那个时候,对于宪,我并没有过多的幻想,只是觉得我们两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偶尔有所交集,就简单的触碰,若是以后没有交集,我大不了就当经历了一次大家口中的“见光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