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宪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戏谑的对我说,原来你喜欢角色扮演啊,然后用他的嘴巴堵住了我的唇。这是我的初吻,即没有听到钟声,也没有看到星星,只听他宪有力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我嘴巴上碰到的嘴唇软软的,嘴唇上碰到他下巴上的胡茬硬硬的。宪看着我张的大大的眼睛,笑着问我是不是初吻,我木讷的点了点头。
跟宪从萧红故居出来,又去吃了很多好吃的,喝了一些酒。我喜欢喝酒,却不喜欢酗酒,我只是迷恋着三杯两盏下肚后,那让人莫名开心和兴奋的微醺。我们两个手拉着手,一起到呼兰河边上去看日落,看完日落又看星星。我们早就错过了回大学城的末班车,就只好留宿在L县。
L县的小宾馆里,我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转变,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样的转变,若说是从男孩变成了男人,似乎,也不是那么恰当,说女孩变成女人,更不妥吧。对于那一次的经历,着实不太好,因为退房时,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杀人现场一样床。
回到学校就发烧了,上厕所简直就是煎熬,走路跑操更像是上刑,即使这样,我的内心依然是愉悦的,这种愉悦来自于我的转变,和我们之间身份的转变。
过了一周后,我接到了宪的邀请,邀请我同他一起去参加一个圈子里的聚会,他告诉我,那里面都是他的朋友,而且,聚会是必须带家属的。我是不情愿去的,我不想接触除了宪以外的任何人,我也不想和任何人发生联系,可是宪告诉我,这样的聚会,我出席就是想让他的朋友们知道我的存在,也好让我去宣示一下对于他的所有权。
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聚会,跟宪约定好了提前一个小时碰面,宪看到我的时候,问我为什么穿的这么随便,淡蓝色牛仔裤,白球鞋,粉色帽衫就这么简单,我笑笑告诉他,我是和男朋友去的,又不是为了找男朋友去的,所以就这样了。听到我的回答,宪很满意的笑了,最后拗不过他,还是带我去做了一个让我感觉很别扭的发型。
聚会上,没想到我还有意外的收获,我碰到了我的高中同学明。明的相貌没怎么变,可是整个人的气质却差了很多,有一些的媚气,或者说是风尘气,他笑着看着我说我就知道,上学的时候,我是绝对不会看错的。我拉过他,告诉他,我并没有否定和刻意隐瞒什么,只是那个时候的我,真的什么都不懂。
聚会有20个人那么多,不是吃饭喝酒就是吹牛,这样的聚会里除了酒色财气外,还多了一些故作姿态,以及互相开黄腔。宪在聚会里玩的风生水起的,在他介绍过我后,就去和别人聊天,我则自己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翻弄着手机。
明坐到了我的旁边,问我是不是看到他现在的样子觉得很恶心,我很好奇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他像是讲给我听,也像是在劝自己,他说这样的他,才是最真实的他,喜欢自称老娘,喜欢化点妆,喜欢穿紧身的衣裤,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活的高兴。看着他说着潇洒的话,却没那么洒脱的神情,我只是告诉他,无论你什么样子,自己开心比啥都重要,你永远是我记忆里的那个跟我在阳光下一人一只耳机唱《暖暖》的,那个和我无话不谈的明。
我和明算是一笑泯恩仇吗?我们之间的过往也算不上是恩仇吧。只是明在跟我聊完后,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努了努嘴,问我为什么偏偏跟了他。我诚实的回答,哪有什么为什么啊,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就是这么简单。他是这些年里,唯一一个要和我在一起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可是明却无奈的笑了一下,告诉我,你喜欢上小野,以后的苦够你吃的。我还没明白什么意思,他就拍拍屁股走了,我唯一想通了的,就是原来宪在圈子里叫小野。
还没来的及想明白明的话,宏志哥(跟着宪叫的)便坐在我身旁同我聊了起来,聊天的内容无非就是专业啊学校啊之类的,聊到一半,就看见宪时不时的用余光看向我的方向,我在心里窃喜了一下,某人可能打翻小醋缸。忽然间看到宏志哥好像在翻找着什么就问他要不要帮忙,宏志哥说他手机不见了,借用我电话给自己打一个,当号码拨通后,我却清楚的看到,他从裤兜里,掏出了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