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也不知道是不是期待的眼神中,赵翎摇头,“没有,我只是做不到不照顾你。”
做不到不照顾自己,和富贵一样,来到这个家里后,就承担起了照顾自己的责任,将一切给她料理得很好。
苏小春用筷子戳了戳米饭,并不算失落的哦了一声。
在这一下,她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赵翎要说,他和富贵其实就是同一个人。
“什么时候富贵回来了,你记得要跟我说下,虽然你们是同一个人,但我还是想知道富贵有没有回来。”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却让赵翎知道,她已经完全接受了,富贵和他是共同体的意思。
一时间,赵翎也不知道该喜该忧。
喜的是,她接受了自己和富贵是一体,不然不会这么坦然的让他在富贵回来的时候告诉她。
忧的是,他已经不敢确认,苏小春还喜不喜欢富贵了。
那张门票,极有可能在富贵回来之前,就失去作用。
但他能理解,没有一个人会一直喜欢另一个人。哪怕富贵在苏小春的生命中有着浓墨重彩的一笔,按照这小没良心没心没肺的样子,能念富贵半年就不错了。
有无数的新鲜事把她的思想勾住,当她走得越远,进入的世界越大,见到的人越多。就不像在生产队时,只有她和富贵。
好在,她目前并没有接触别人的想法,有也只有自己在她身边打转。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赵翎就不相信,有自己在跟前,这小没良心的还能跑了。
他往苏小春碗里夹了块兔肉,笑着说道:“不知道怎么回事,这菜我做得特别顺手。”
虽然和周爷爷学了怎么做羊肉火锅,但他真不知道,自己居然还能完整的做出一道菜来。
看到鸡,他就知道怎么炖汤怎么炒怎么烧,看到兔子,他就知道应该怎么做。
北京人不爱吃辣,但安城人爱吃辣,用辣椒炒兔肉时,那种感觉仿佛他做过非常多次。
嗯,是富贵做的。
苏小春最喜欢的就是富贵做的爆炒兔肉了,那时候富贵下夹子经常逮到野兔,他们也经常吃这道菜。
一开始富贵烧得不好,后来跟李秋萍学习,就把兔肉烧得又辣又好吃了。
兔肉一入口,苏小春眼睛亮了亮,熟悉的味道呢!
“味道还可以吧?感谢富贵,让我获得了做菜的技能。”
赵翎开着自己的玩笑。
苏小春白了他一眼,“你占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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