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當時那樣魚龍混雜的場所里,沈清漪也從來沒有去學習過舞蹈,她只是靠賣酒獲得提成而已。
於是最後沈清漪只能磕磕絆絆的將手臂搭在秦之南的肩膀上,用非常不怎麼雅致的姿勢跳完了他人生中的第1支交誼舞。
甚至在此期間沈清漪還痛踩了秦之南三五腳,可是秦之南並沒有生沈清漪的氣,反而還笑了。
也許這就是愛情可以萌發的開端,但是沈清漪那個時候一心沉浸在要挽救哥哥的痛苦裡,哪有時間來注意到這個男人有如何的迷人,或者說面容如何的英俊。
……
更何況沈清漪心裡非常清楚,在這種關係裡面,做主導人員的永遠是秦之南自己,她隨時可以抽身而去,而自己一旦沉浸在這種和給她錢的男人的快樂中,恐怕這輩子都無法脫身。
以色侍人者,色衰而愛馳,這是千百年前古人就揭示出的道理,而秦之南僅僅是看中了自己這副好皮囊而已。沈清漪一直這麼告誡自己,所以沈清漪無法愛上這個男人。
但是跟顧珏在一起的時候不一樣,雖然也是一見鍾情都是看臉的,可是在這段關係中是顧珏主動的追求了沈清漪,而對方的誠心也在一日一日的體現,沈清漪沒有辦法不被這樣一個男孩子打動,最起碼沈清漪從來不後悔遇見了顧珏,沈清漪只後悔自己,不是一個簡簡單單,可以般配的上顧珏的女孩子。
……
人生不滿百,常懷千歲憂。晝長苦夜短,何不秉燭游?
這是古人的詩句,沈清漪有時候就會用這首詩來安慰自己,也許沈清漪這一輩子也活不到100歲,所以要及時行樂,儘量看開一點。
……
「沈清漪,你非要用這樣的語氣跟我說話嗎?」
「顧少爺我倒是覺得我的態度已經非常客氣了,還有非常感謝你今天來看望我哥哥,你帶的這些東西還有慰問品,請及時拿回去吧,我會向我的經紀人把那些錢款都打給你的。」
在分手以後,沈清漪發現自己連顧珏一分錢也不想欠,沈清漪唯一慶幸的是在跟顧珏交往期間並沒有因為顧珏家世優渥,賺錢能力也不錯,就大肆的揮霍,顧珏給自己買的東西,而基本上是用差不多的價格做了回饋。
這或許就是一個女孩子能夠有底氣的理由,如果像在跟秦之南的那段關係里,雖然在沈清漪單方面看來不算戀愛,可是即使真的是戀愛,這種單方面成為被男方豢養的金絲雀也是太恐怖了。
至少跟顧珏的這段關係里,沈清漪要有底氣得多,果然有錢就是大爺。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