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听听。”
“布隆维斯特生于一九六○年一月十八日,现年四十三岁。他生在博尔兰格,但从未住过那里。他出生时,父母库尔特和阿妮塔都在三十五岁左右,现在两人都死了。他父亲是装机器的工人,经常跑来跑去,而母亲呢,据我所知,一直都是家庭主妇。麦可上学以后,全家搬到斯德哥尔摩。他有个小他三岁的妹妹叫安妮卡,是个律师。另外还有一些表兄弟姐妹。你准备替我们倒咖啡吗?”
最后这句话是对阿曼斯基说的。开会前他命人用热水瓶备妥咖啡,此时正仓促地压出三杯咖啡来,一面以手示意莎兰德继续说。
“所以一九六六年,他们住在小埃辛根。布隆维斯特先是在布罗玛上学,后来到国王岛上预备学校。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讲义夹里有成绩单拷贝。在预备学校期间,他选修音乐课,还在一个名叫拔靴带的摇滚乐团担任贝司手,而且乐团曾经推出单曲,一九七九年夏天在广播电台上播过。预备学校毕业后,他到地铁站当收票员,存了点钱之后出国。他离开了一年,多半都在亚洲游荡——印度、泰国,然后又跑到澳大利亚。二十一岁的时候,他开始在斯德哥尔摩上新闻课程,但只上一年便休学入伍,在拉普兰的基律纳当步枪兵。那算是个很糙的单位,但他表现得很不错。退伍后,他完成了新闻学位,之后一直在新闻界工作。你要我说得多详细?”
“说你认为重要的事就好。”
“他有点像是《三只小猪》里那只勤劳猪。到目前为止他都是个杰出的记者。八十年代,他接很多临时工作,先是在外地报社,后来才到斯德哥尔摩。我列了清单。关于‘熊党’的新闻是他的转折点,就是他认出那群银行劫匪。”
“小侦探布隆维斯特。”
“他恨死这个绰号,这倒不难理解。如果有人敢在报纸版面上叫我‘长袜皮皮’①,我就把他们打到鼻青脸肿。”
① 长袜皮皮(Pippi Longstocking),林格伦最受欢迎的作品“长袜皮皮”系列中的主角,她是个满脸雀斑、腿上穿着不同颜色长袜的九岁女孩,她力大如牛、很有正义感,是全世界儿童读者心目中的女英雄。
她阴阴地瞥向阿曼斯基,他则心虚地咽了一下口水。他已经不只一次把莎兰德想成长袜皮皮。只见他挥挥手让她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