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明允:……
完全跑偏了,他以為小天爺會告訴他范克墉的計劃,罷了,長得就不是能贏他的樣子。
這傢伙的想法還是那麼天真,雖然蕭明允也認為,范克墉應該按照小天爺期望的那樣。
但是,他或許可以迫使一位罪犯那樣做,卻無法盯著大慶所有的罪犯,所以還是看衙門如何運作吧。
怕坐牢、怕賠償、怕刑罰、怕連累家人、怕死,有害怕的東西,在犯罪之前就會慎重的考慮,就還有救。
律法存在的作用之一,就是震懾罪犯,讓他們害怕犯罪的成本,從而減少犯罪的發生,希望范克墉是個怕死的人吧。
當然了,律法尚不完善,衙門也並不完美,就像今天,找人做假證的不是吉祥,也不是范克墉,而是主持公道的知府,瞧,只要想定一個人的罪,就一定會有辦法。
小天爺:「那什麼是沒救的人?」它當然知道蕭明允在想什麼,但是它不說。
思想不構成犯罪,行為才構成犯罪,萬一人家還沒怎樣,蕭明允先動手了怎麼辦?
蕭明允:「什麼都不怕的人」
小天爺:「你啊?」
蕭·真的沒有很愛殺人·明允:……
站在律法的角度,范克墉提出的要求十分合理,知府、主簿、和文書,在商議如何解決,范克墉卻已經後悔了,要是不提這件事,他早就能走了。
事已至此,他也不能改口,突然不要了,知府一定會揣測他突然不要的原因,會懷疑他賺錢很容易,會調查他財產的來源。
說他心中有愧?他和吉祥的主僕關係,實在算不上好,怎麼可能突然有愧?范克墉一顆心七上八下的,別提多難熬了。
好在蕭明允也在等,章飛炎的效率高得出奇,最終,案子是這樣判的:
人牙子把范克墉的五兩還給他,范克墉把吉祥的醫藥費、精神損失費、工錢,共計十七兩,還給吉祥。
原告沒有要求,知府卻這樣判了,傳出去誰不說一句知府大人愛民如子?
就是范克墉的臉色有些難看,罷了,如果出點銀子,就能儘快離開衙門,那就出點吧。
至於那個看出他身份的人……先離開衙門再說,私底下的辦法多的是。
斷了案,宣布了判決,知府大人便先行離開了,善後工作有官兵和文書,吉祥叩謝過章飛炎,拿了銀子,就跟著蕭明允走了。
知道範克墉在擔心什麼,蕭明允特意先他一步,離開了衙門,希望范克墉聰明一點,能看懂他先走的意思。
從頭到尾,蕭明允都沒有做什麼,話都沒有多說一句,他只要站在那兒,章飛炎就不敢在這樁案子上出一點差錯,虧欠這種東西,真的……
做九江府知府之前,章飛炎是蕭思謙的部下,農民身份入伍,驍勇善戰,他受到蕭思謙的賞識,一路提拔為將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