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承認。
劉淇照顧家裡是把好手,把他爸媽伺候也很周到,但越是相處,他就越沒辦法喜歡劉淇,她學歷太低,聊天的時候,劉淇有時候甚至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以至於他時常會產生一種無力感。
還有。
相處地越久,劉淇的缺點也逐漸暴露了。
她有些小心機,經常在他面前扮可憐,讓他買禮物,轉帳。她還上不得台面,有時候他帶她去高級餐廳吃飯,她那副沒見過世面的樣子,一開始他的虛榮心會被大大滿足,次數多了,就覺得丟臉了。
仔細想想。
他過得最開心的日子,就是他爸媽沒來海城之前,他跟早早二人世界的那段日子,是最幸福的。
可惜。
他把人給弄丟了。
進法院的時候,陳母還警告他,「旭東,開弓沒有回頭箭,等會兒你可不能心軟。」
「……」
陳旭東深吸一口氣,「我知道。」
……
十點鐘。
正式開庭。
開庭之前,傅行司從公司趕來了。
這種離婚案,除了雙方親屬,旁觀的人並不多,傅行司自然而然地坐到慕晚晚身邊,握住她的手。
慕晚晚又驚又喜,「你怎麼來了?」
「見證咱姐新生。」
擺脫渣男。
可不就等同於新生嗎。
隨著開庭,雙方律師你來我往,陳旭東那邊的訴求就是讓慕早早淨身出戶,並讓她償還夫妻共同債務。
溫謙早就見識過這一家子不要臉的程度。
聞言。
他當即把查到的資料呈到法官面前,並說,「所謂的一百萬債務,根本就不存在,這一百萬,是陳旭東工作後賺的錢,後來轉給陳父陳母,再由陳麗取出,存到自己帳號。實際上,這一百萬,是陳旭東自己的錢。」
對方律師辯稱,「溫律師也說了,這筆錢是我當事人婚前自己賺的錢,他自己賺的錢,自己當然有權力支配。陳麗是我當事人的姐姐,為了供我當事人上學,早早輟學,所以我當事人工作後賺錢贈予姐姐,沒有不妥吧?」
「贈予的行為完成之後,他恰好要買房,需要錢,再從姐姐那裡借錢買房,沒有不妥吧?」
溫謙問,「既然是贈予,有書面協議嗎?」
對方律師,「沒有。」
「那怎麼確定是贈予呢?」
陳麗立馬嚷嚷起來,「那筆錢就是我弟弟送給我蓋房子的,我們全家都是證人,還需要什麼書面協議啊。」
溫謙擰眉。
真論起來,這筆錢是陳旭東的婚前個人財產,他怎麼處理,確實是他自己的事情。
如果他們家一口咬定這筆錢就是贈予給陳麗了,那他們這邊的情況就很被動了,畢竟,婚前財產人家有自主處置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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