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容斐倒是很痛快的把手機還給了黃明。
而黃明趕緊讓人聯繫了發微博的粉絲。
而這時發微博的粉絲也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除了眾人的艷羨和讚嘆之外,很多人開始私信問她有沒有其他的照片、是不是演唱會現場看到姜瑤的。
她趕緊發了澄清微博:不是在演唱會現場碰到的,在酒店旁邊的便利店碰到的,而且姜瑤是來看談劇本的不是去看演唱會的。你們不要瞎想!
隨後她乾脆刪除了原博。
黃明圍觀了全過程忍不住感嘆一句:“這粉絲正經挺聰明的。”反應也快。能去看演唱會應該也是容斐的粉絲,回頭有粉絲福利可以考慮下她。
見到容斐跟黃明的情緒轉變,李默就只剩苦笑了:“現在的重點是齊鳴吧?你們不打算管他了麼?”
今天的演唱會確實是十分成功,但那是靠著容斐過人的音樂天賦硬生生給拉回來的,這並不代表齊鳴給容斐開天窗就對了!
黃明冷笑:“急什麼,真以為我們這邊是旅館麼?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大概是因為姜瑤的原因,容斐的心情尚可,他盯著看李默道:“你怎麼看?”
李默苦笑,他知道容斐是什麼意思。容斐這個人太極端了,對自己人他護著,不容別人欺侮;可對仇人……他是寧願傷敵一千自損八百也要狠狠地把敵人咬下地獄的人。齊鳴曾經是容斐的兄弟,但今天過後,恐怕就是仇人了。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李默道。
齊鳴如果真的不想來演唱會完全可以拒絕,容斐也不會拿著刀逼他。可齊鳴當時是怎麼說的呢?說能幫到兄弟一定幫,他就算推了生意不做也要過來。
結果呢?就是這麼幫兄弟的?
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齊鳴既然做出了這種選擇,憑什麼叫別人替他買單呢?
李默的選擇讓容斐的心情又好了點。
黃明則適時的拿出了兩份合同:“還記得這東西吧,當初讓你們簽的時候那小子就不情不願的,現在想想果然又問題,問心無愧的話簽個合同怎麼了?”
李默拿了一份合同仔仔細細的看,看到那條“如有違反需賠償人民幣250萬元”時不禁有種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感覺。
“我就知道你不會毫無準備。”李默笑了笑,“齊鳴家裡是開電腦城的,不至於拿不出這五百五十萬。”但是傷筋動骨一番卻是肯定的。
黃明表示這個價格是看在容斐面子上的友情價。
但這個友情價還沒有給到齊鳴,齊鳴卻先做出了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