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剛不讓張汪下車,只命車夫進去報告。馮幼偉拿了5百元給車夫,李志剛不收,說,5萬元一塊錢也不能少。車夫重又入內,如此往還幾次,終未談妥。這時,適有兩個巡警由西口走來,李志剛以為是衝著他來的,於是挾持張汪二人進入馮宅。後在與聞訊趕來的軍警對恃中,汪藹士藉機得以逃脫,而張漢舉則被李志剛開槍打死,李志剛也喪命軍警槍下,隨後李志剛被梟首示眾。
各報刊都說劫匪叫李志剛;將罪犯梟首示眾的京師軍警聯合辦事處在張貼的布告中也稱其為李志剛。該布告全文如下:
為布告事,本月十四日夜十二日,據報東四牌樓九條胡同住戶馮耿光家,有盜匪闖入綁人勒贖情事,當即調派軍警前往圍捕,乃該匪先將被綁人張漢舉用槍擊傷,對於軍警開槍拒捕,又擊傷偵緝探兵一名。因將該匪當場格殺,梟首示眾,由其身邊搜出信件,始悉該犯名李志剛,合亟布告軍民人等,一體周知。
幾年後,孟小冬在刊登的《啟事》里也說是李某。看來罪犯姓李名志剛無疑。實則未必,因為有人言之鑿鑿地說,案犯叫王惟琛,發案的地點不是馮宅,而是無量大人胡同的梅家!
說這話的人是袁世凱的女婿薛觀瀾,薛也住在無量大人胡同。那天,袁世凱的三公子袁克良(字君房)偕如夫人孫一清來訪薛觀瀾,薛觀瀾回憶當時情景:
是日君房來到無量大人胡同,和我一見面,就很緊張地對我說:這兒胡同口已經布滿軍警,我剛才遇見了軍警督察處派來的人,他們說梅蘭芳的家裡出了事,我們一同出去看過明白再說。於是,我和君房,速即走出大門口一看,只見梅家瓦檐上站著幾個佩槍的軍士,看來形勢極其嚴重,胡同兩頭更布滿軍警與卡車,如臨大敵的一般。因此君房的神經格外緊張起來,他在街頭大聲喊道:畹華是我們熟識的人,他有性命危險,等我趕快去拿一管槍,把他救出來。我們知道君房為人是說做就做,並非徒託空言。大家便趕忙上前攔阻,君房才慢慢鎮靜下來。不久我們就聽得槍聲如連珠
薛觀瀾筆下的案犯穿著淺灰色西裝,文質彬彬,面色滲白,年約20歲左右。後經他打聽來的消息是,案犯的名字叫王惟琛,是京兆尹(相當於市長)王達的兒子,於北京朝陽大學肄業。
